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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用期辞退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一、试用期辞退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在试用期里,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用人单位在没用提前书面通知劳动者的情况下就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当然,因为员工本身错误被辞退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合理辞退员工?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三、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是什么?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综上所述,新员工入职后,将度过一个试用期,如果被单位辞退,不是员工本身过错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是半个月工资。而员工在试用期内有严重失职、或者违法犯罪的,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用额外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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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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