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纠纷未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纠纷未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夫妻一方在离婚前拒绝支付孩子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不管父母是否离婚,对于未成年子女都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既是人伦规范,也是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在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对于孩子的抚养义务就体现在其支付抚养费上,因此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上述费用应当和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相适应,因此对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的贵族学校的学费、购买奢侈品的开支等一方可以拒绝承担。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其十八周岁为止,因此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没有支付孩子上大学费用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强制性的,解除婚姻关系并不是父母给付子女抚养费的前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二、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多少?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比例。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综上所述,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双方除了在财产分割上有异议,在对孩子抚养权方面也容易发生矛盾。一方有义务但是没支付抚养费的,不影响另一方在任何时间索要。其可以用孩子名义起草一份诉讼状,将对方告上法院,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追讨抚养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女方因家暴离婚想要孩子该怎么做?
      女方因家暴离婚想要孩子该怎么做?因家暴离婚的夫妻是越来越多,在离婚案件中占有重大的比例。离婚就涉及孩子的抚养权,很多受到家暴的女方都想要孩子......


·意向书和合同的区别主要?
      意向书和合同的区别主要有哪些一、意向书和合同的区别主要有哪些?1、内容不同合同的内容是合同签订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意向书的内容......


·离婚协议公证对第三人有效吗
      夫妻离婚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夫妻离婚可以采取协议的形式,并且协议离婚也是大多数人会选择的一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需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那么离......


·作品著作权登记保护期限究竟有多久?
      我国目前对于抄袭行为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每一个好的作品现在都有相关的法律保护。作者在完成著作后可以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作品著作权登记保护,这样作......


·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之间的联系是什么?
      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之间的联系是什么劳动仲裁,或称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做出判......


·机动车划痕险能补几个面
      机动车划痕险能补几个面近年来,我们国家的保险行业发展得风生水起,比如意外伤害险、养老保险、车险等,各种各样的保险随处可见,这一次的主要内容是......


·土地使用证转让费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证转让费是怎么规定的?土地使用证转让费包括转让金(各地叫法可能不一样)和契税。转让金:现在收的是土地增值税。契税:成交价的3%。交易费:一般......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非法人组织是指什么?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非法人组织是指什么?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在我国,组织有法人组织和非法人组织之分。......


·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怎么处理?
      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怎么处理?根据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


·果园征收按什么赔偿给被征收人
      果园征收按什么赔偿果园的征收补偿标准主要是:1、土地补偿:执行区片综合地价;2、附着物补偿:果园中间种的地表农作物及果树树体的市场价值(如银杏树......


·在美容院消费办卡可以退款吗?
      需要看合同中的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