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该怎样争取缓刑

要是罪犯在判刑的时候可以同时适用缓刑的话,此时至少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这是很有利的。因此很多罪犯在诉讼过程中会选择聘请专业的刑事律师来提供辩护,看是否能够争取缓刑。那究竟实践中律师该怎样才能争取缓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该怎样争取缓刑
  1、适用缓刑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适用缓刑必须是确有悔改表现,不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3、累犯不能适用缓刑。4、上法院争取缓刑5、缓刑不需交保证,但要交罚金
  二、法院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判缓刑的条件: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这就是说,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对于符合适用缓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刑法明确规定必须适用缓刑,这体现了以人为本和人道主义精神。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是否能同时宣告缓刑,需要看罪犯的具体情况有没有满足《刑法》中规定的缓刑条件。如果满足的话,那自然获得缓刑的可能性就要大一些,不然就无法被判缓刑。关于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该怎样争取缓刑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个人商标续展需要个体营业执照吗?
      个人商标续展需要个体营业执照吗个体户商标续展需要营业执照。商标续展是不可以用别人营业执照的,没有营业执照是无法办理续展的。《商标法》第四......


·怎样继承农村父母的房产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与城市房屋继承有很大的区别。城市房屋继承,不需要考虑继承人的身份,房屋产权和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一并继承。我国法律规定农......


·两高绑架罪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
      两高绑架罪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一、两高绑架罪司法解释是怎样规定的?两高绑架罪司法解释是对于绑架罪的量刑规定做出了非常细致的解释,比如说是......


·当事人对刑事司法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对检察院提交的证据有疑虑,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对于某些案件来说,司法鉴定结果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在一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者昏迷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者昏迷怎么办(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


·收房时要交哪些费用2023
      收房时要交哪些费用2023一、业主收房时要交哪些费用1、契税目前国家规定契税征收税率为3%至5%,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


·根据规定,丈夫死后孩子谁抚养?
      生老病死,是任何人都不能避免的,在现实生活中,婚姻存续期间,孩子归属于夫妻双方,若此时丈夫死后孩子谁抚养?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父母需要将孩子......


·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区别是什么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异同点: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


·企业征收土地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征收土地程序是怎样的?企业、政府都可以是征地的主体,但是企业征地时为了获取利润,而不是为了公共利益,故而企业在征地前需要整理材料,向当地......


·选择离婚后夫妻财产怎么分
      选择离婚后夫妻财产怎么分规定是,属于婚后取得财产就是婚后共有财产,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该财产登记在夫妻俩谁名下,都是一人一半权......


·一、劳务关系适用什么法律文件?
      一、劳务关系适用什么法律文件?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