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管辖权的转移不受理是合法的吗?

管辖权的转移不受理是合法的吗?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二、移送管辖的适用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拖延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意见》的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也可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综合上面所说的,管辖权是可以进行转移的,但转移的管辖权不一定对方的法院就会受理,如果发现不属于本院管辖的,那么就可以不用进行受理,但前提也是慎得上级法院的同意,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一定要按流程来,这样才能算是合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哪些情形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报警?
      哪些情形当事人应保护现场并报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八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造成人......


·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代位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一、代位权诉讼的条件《合同法解释(一)》第11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注册资本变更的用处是什么?
      注册资本变更的用处是什么?注册资本是和有限责任对应的,注册资本是多大,公司所负责的责任就是多大。而且有些经营范围需要一定的注册资金。注册资金大......


·签订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
      签订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一、签订银行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近年来,随着社会法律意识的增强,借款人对借款合同的内容也越来越关注。签订借......


·免除违约责任的理由包括什么
      免除违约责任的理由包括什么一、免除违约责任的理由包括什么合同法上的免责事由可分为两大类,即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法定免责事由是指......


·承包集体林地遇拆迁补偿款归谁?
      承包集体林地遇拆迁补偿款归谁?一、承包集体林地遇拆迁补偿款归谁?林地征收与耕地征收一样,补偿一般有三类:一是地上附着物及林木补偿费;二是安置补......


·民事诉讼涉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本?
      民事诉讼涉刑事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本?在诉讼审理过程中,会有许多突发意外导致案件无法继续审理。若出现了中止情形,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递交申请,申......


·行政处罚的放弃听证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提到听证,一些人可能不太了解。其实,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是正确实施行政处罚的关键。而我们知道,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听证不是行政处......


·债务转移的成立条件有几种
      债务转移的成立条件有几种(一)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第84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驾驶者醉驾做笔录一般问些啥询问时
      驾驶者醉驾做笔录一般问些啥询问时,需要在询问室进行,调查清酒驾的时间、地点、经过、因果和结果。询问室同时进行监控录像。对于醉驾,全部去追究和......


·与他人生育子女是否构成重婚
      与他人生育子女是否构成重婚有婚外情不能等同于重婚。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不能认定为重婚罪。对重婚应做实质意义上的理解,重婚行为有两种:一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