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职务专利发明人使用该专利是否可以?

职务专利发明人使用该专利是否可以?职务专利发明人使用该专利是否可以,我国《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二、法律依据《专利法》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专利法实施细则给除了进一步细致的规定:第十二条  专利法第六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第二款第一项规定 “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在当代社会,如果是利用单位内部的条件,或者直接是由单位的领导所交付的任务而完成的一些发明创造,比如说一些著作权,还有一些专利的发明等等是有单位来享有这样的一种专利的所有权,但是自己的话是可以进行一个无偿的使用的,并且也会获得一定的奖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撤销权的管辖法院
      合同撤销权的管辖法院一、合同撤销权1、定义: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


·一、夫妻离婚可以查对方财产吗?
      一、夫妻离婚可以查对方财产吗?1、离婚可以查对方的财产,想要查对方的财产只能通过司法途径进行,银行一般只向司法机关提供储户信息,所以如果通过......


·商业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
      商业土地使用证的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是什么?
      每年媒体都会曝光大量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其中很多涉及到不合格产品。这种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一旦投入到市场,会给消费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构成......


·酒驾肇事逃逸会判刑吗?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


·房产遗嘱怎样有法律效力?
      房产遗嘱怎样有法律效力?一、房产遗嘱怎样有法律效力?房产遗嘱只要满足形式、实质两方面的要件之后具有法律效力。(一)房产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


·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全部无效
      劳动合同在什么情况下全部无效一、劳动合同主体不合格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造成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情形主要有以下几......


·遗失物品金额大立案不?
      遗失物品金额大立案不?一、遗失的原因遗失的原因可能是盗窃也可能是诈骗,两种罪名的刑事立案的起刑点不一样。盗窃罪的起刑点是一千元,诈骗罪的起......


·肇事方交通肇事逃逸还是交通肇事罪吗?
      肇事方交通肇事逃逸还是交通肇事罪吗?是属于交通肇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一、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子女怎么分配?
      一、现役军人离婚财产子女怎么分配?现役军人离婚财产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平均分配,而子女会按照有利于子女生活的原则进行判决。具体如下:1、......


·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区别在哪
      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区别在哪一、名誉权和隐私权的区别在哪隐私权与名誉权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隐私权与名誉权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