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结婚登记要准备什么证件材料

结婚登记要准备什么证件材料
  
  一、结婚登记要准备什么证件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
  
  2、双方户口本原件;
  
  3、三张二寸彩色双人近期合影证件照;
  
  4、再婚者还需要携带上离婚证、离婚证明或离婚调解书。
  
  二、新人结婚登记流程
  
  第一步:去婚姻登记处提交结婚申请
  
  按照我国规定,新人想要领证结婚就需要去双方任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因此,新人双方要去婚姻登记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然后签字或按手印,最后提交两份申请书和其他领证材料即可。
  
  第二步:工作人员审核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立马对新人双方提交的申请书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核,而新人需要配合工作人员的审核,也就是回答些问题,或必要时做指定检查。但是,一般情况,工作人员都不会要求新人们做检查上的。
  
  第三步:发结婚证
  
  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审核完毕,如果新人符合结婚条件,也带齐所需要证件,则会当场给新人双方颁发结婚证。三、新人领证注意事项
  
  1、户口本问题
  
  倘若新人一方是集体户口的话,则可以拿着集体户口页去领证;如果因为其他原因拿不到户口本的话,本着自愿结婚的原则,新人可以去派出所让户籍民警开具一张户籍证明代替户口本也可以。
  
  2、结婚登记照拍摄地
  
  民政局对结婚登记照拍摄地点没有强制性规定,因此新人们既可以选择在民政局拍,也可以去外面的照相馆拍摄。当然,外面的照相馆服务更到位、配套设施更齐全,因此效果也会更好,但是价格也会相应高一点,大致在一百到三百元之间。
  
  3、法定结婚条件
  
  ①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是婚姻自由原则的具体化,是结婚的必备的、首要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这六个字,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首先,结婚必须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其次,是本人自愿,而不是依他人的意愿为转移,不许父母等第三者加以包办;再次,是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这就排除了一方或双方半自愿半包办的情况。“不许任何一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对“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补充和强调。前面的规定是从正面的肯定,后面的规定是从反面加以限制。
  
  ②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上规定的男女结婚的最低年龄。双方或一方低于法定婚龄,不得结婚;达到或者高于法定婚龄后才允许结婚。这样规定是有充分科学根据的,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③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结婚,如果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到结婚证的情况下,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此时不能认定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彼此的权益也是无法受到保护。因为,这种情况下一般是按照同居关系处理,而目前在我国这样一种关系被认定为非法,自然不能与合法的婚姻关系相提并论,而对于当事人来讲这种关系下带来的法律风险也比较大,因此要慎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婚姻的当事人重婚判刑会赔偿吗
      婚姻的当事人重婚判刑会赔偿吗1、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总额作为参考系数,并根据上述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额的原则来确定赔偿额的份额或比例才能恰当与公平。2......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关系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关系是什么?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招摇撞骗罪也可以如诈骗罪那样骗取财物,因而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侵害的......


·公司法人的社保不能转移吗
      公司法人的社保不能转移吗?1、社保是可以转移的。不过,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第58条的规定,每个公民只能同时参保一种社保;2、根据本法第19条的规定......


·行政诉讼的原告可以是什么?
      行政诉讼的原告可以是什么人一、行政诉讼的原告可以是什么人原告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1、公民。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一,盗窃电动车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盗窃电动车立案标准是怎样的一般地说立案标准是1000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要怎么分
      现在房产的价格可以说明天跟今天的都不一样,更何况是那种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购买的房产,到如今相信已经翻了不知道多少倍。而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对于......


·工资拖欠不发怎么办
      对于工资拖欠的公司,我们劳动者应该怎么办呢?由于工资一直拖欠,劳动者也不可能继续工作,如果你想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补偿金。可以以用人单......


·法院委托的伤残司法鉴定能推翻吗
      在平时工作中,劳动者因工受伤的事情常有发生,应当在第一时间进行到当地卫生部门进行治疗的同时也进行相关的伤残鉴定手续。那么,您知道法院委托的伤......


·股权投资的好处有哪些
      股权投资的好处有哪些?一、股权投资的好处有哪些1、投资门槛低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至今,个人投资者往往只能参与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而利润最为丰厚的......


·司法鉴定机构怎样对鉴定人笔迹鉴定?
      一、司法鉴定机构怎样对鉴定人笔迹鉴定?根据检材笔迹的特点和案情,准确地判断笔迹特征的变化或伪装以及变化或伪装的原因与程度。如检材笔迹熟练程......


·交通事故报警后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报警后如何处理?交通事故报警后的处理方式是工作人员进行勘查。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