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剩下3年刑期可以监外执行吗

剩下3年刑期可以监外执行吗
  
  一、剩下3年刑期可以监外执行吗?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监外执行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二、减刑的条件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三、入狱可判处减刑的时间计算
  
  1、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
  
  2、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第二次减刑时,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3、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比照前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4、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执行二年后方可减刑;
  
  5、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缓期二年执行期间不得减刑,二年执行期满可减刑。
  
  在服刑的时候,并不是罪犯刑满释放的时间快到了就可以监外执行了,而且也不要将监外执行跟假释搞混淆了,如果罪犯在整个服刑的过程当中表现都特别的好,并满足其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剩下的这三年有期徒刑有可能会被提前释放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现在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一个月多少钱?
      现在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钱一个月?有关抚养费的具体标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


·刑事诉讼法回避适用于哪些情况?
      刑事诉讼法为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帮助受害人在法律的保护下讨回公道,是法制化生活的重要法规。然而在有些时候和具体的案件情况下,刑事诉讼法需要回......


·虚假诉讼属于哪类案件2023
      虚假诉讼属于哪类案件虚假诉讼罪属于《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根据刑法规定,虚假诉讼罪以“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作为入......


·犯罪中止类型包括了几种
      犯罪中止类型包括了几种?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犯罪中止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法:(一)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根据发生的......


·如何预防房产纠纷
      在购房时,由于开发商和购房者都想让自己的利益能够最大化,所以,有关房产的纠纷不断出现。对于购房者来讲,要是相关纠纷得不到较好的解决,那么自身......


·河北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河北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河北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公司名称变更商标需要变更吗
      公司名称变更后需要向国家商标局提交商标变更申请。《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


·国家法律规定盗墓是属于什么罪?
      国家法律规定盗墓是属于什么罪?盗墓属于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法律规定批捕后还要侦查吗?
      一、法律规定批捕后还要侦查吗?属于侦查阶段,包括拘留阶段和逮捕后到案件移送检察院之前的这段时间均属于侦查阶段。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的办案流程......


·工伤鉴定单位委托书怎么写?
      我们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给工作者带来一定的身体伤害,将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经济损失以及身体健康损失,员工受了工伤之后先要进......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证据包括哪些?
      最近,房地产市场火爆,价格波动也此起彼伏。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如果双方准备立案解决纠纷,法院会要求当事人提交相关房屋买卖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