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成都代开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在成都代开劳动合同是不合法行为

成都代开劳动合同是否合法在成都代开劳动合同是不合法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应的。要知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二、劳动合同的特征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要知道在我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确定劳动关系,如果是找人代开劳动合同,那么这份劳动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应的,是不能有效的保障双方利益不受侵害的,因此对于此类事件的发生,我们需要维护自身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是同工同酬
      什么是同工同酬1、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从事相同工作岗位、付出相同劳动、取得相同工作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大体相同的劳动报酬。2、同工同酬必......


·网络诈骗犯罪情节的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诈骗罪的犯罪情节的认定有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网络诈骗犯罪情节进行认定时可......


·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规定的?
      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规定的??一、什么时候赠与合同订立生效?回答这个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


·高空坠物物业处理流程是什么?
      随着现代化都市的建设,城市间很多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一方面城市越来越美观,另一方面也带来了隐患。高空坠物砸伤行人的案件并不少见,对于责任划分在......


·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妥善处理被继承人后事
      各继承人应当本着妥善处理被继承人后事,构建和谐的家庭氛围为原则,合理处分被继承人遗产,不得侵吞、夺占或企图侵吞、夺占其他继承人的份额。二、......


·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有什么条件
      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有什么条件我们都知道,个人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出租是可以获得一定收益的,特别是土地所在地处于繁华的商业地段,地段越好预示着收......


·没有禁停标志就可以随意停车吗
      没有禁停标志就可以随意停车吗?没有禁停标志就可以随意停车吗在日常生活中,有时候需要去银行取钱、去路边小店买点东西、在路边吃个早餐等事情,将......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


·虽然我国也是允许开发商销售期房的,但此时为了加强对购房者利益
      虽然我国也是允许开发商销售期房的,但此时为了加强对购房者利益的保护,往往要求开发商先取得了相应的预售资格才行,不过这样也不能完全保证不会出现......


·公司法有哪些
      公司法有哪些问题做出了调整由于金融市场总是瞬息万变的,所以在过去我国的公司在经营过程当中,为了适应当今时代的需求,有一些经营法规可能和旧公司......


·一、补签劳动合同申请双倍工资应该注意什么?
      一、补签劳动合同申请双倍工资应该注意什么?“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按《劳动合同法》主张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因为“补签”劳动合同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