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肇事罪逃逸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逃逸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交通肇事罪逃逸损害赔偿规定是《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 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护理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 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二、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 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 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五)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 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 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在人身损害赔偿这个方面的话,它的法律规定是比较重多的,比如说损害赔偿当中是采取差额补偿的方式,也就是实际上支出了多少就需要来赔偿多少,还有误工等护理费用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个税偷税漏税的后果具体是什么
      个税偷税漏税的后果具体是什么1、分层次处罚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本条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第一层次是,“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并且......


·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民事诉讼可以吗
      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民事诉讼可以吗可以的。作为在犯罪行为中的受害人,主张民事赔偿的途径有二个,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加强管理?
      我们都知道对于一个工程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工程的质量,一个好的工程质量才能使一个工程有更好的效益,那么道路工程质量问题如何加强管理呢?在施工前......


·一、政府收储时出租人与承租户解除协议是否合法?
      一、政府收储时出租人与承租户解除协议是否合法?政府收储时出租人与承租户解除协议是合法的,1、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


·夫妻双方按揭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双方按揭购房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首先,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其次,......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有哪些?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有哪些?第一步:前期工作一、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⑴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股票。⑵出质人如为自然......


·随着车辆的增多,各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车辆导致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
      随着车辆的增多,各种违反交通规则的车辆导致交通事故也频频发生。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了确定双方的责任,需要交警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由于一些人......


·律师函能够中止诉讼时效吗?
      律师函能够中止诉讼时效吗?一、律师函能够中止诉讼时效吗?符合诉讼时效中止条件的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婚后在外面生子算重婚罪吗?
      一、婚后在外面生子算重婚罪吗?对于婚内出轨,并且与他人生下了孩子的情况,并不一定就属于重婚罪。婚内出轨生子是否违法要根据具体情节决定。我国......


·建设工程纠纷停工造成的误工费如何计算?
      建设工程纠纷停工造成的误工费如何计算?一、临时停工损失的计算临时停工多因地质条件变化、临时停水、停电、工程中的人为障碍等原因造成。此类停......


·解除合同应满足哪些条件?
      解除合同应满足哪些条件?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来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随便解除合同。要想解除合同,就需要有满足合同解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