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社保法中公司能补缴往年社保吗

社保法中公司能补缴往年社保吗?新公司是可以帮助员工补缴以前的社保的,但是只能从公司成立时补缴。《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二、如果公司不交社保怎么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次还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新《社保法》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作出更多的强制措施。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但将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处以罚款,而且将被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如果用人单位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保机构可以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直接划拨社会保险费,还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保证社会保险费按时足额征收。三、员工离职了社保怎么办?辞职后的社保是可以办理转移、转出和退保的,在原来的城市离职后:1、社保关系会被封存或转出,养老和医疗的个人账户余额和缴纳年限都在,并不会因为你到了异地建立了新的社保账户而注销或清零;2、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在你停缴后保险关系会自动解除,但失业保险只要缴费满1年,不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就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3、无论你变换多少工作和城市,最后只能在一个城市领取退休金。可以在退休年龄到达前,根据自己的养老金领取地,将所有社保统一转到一地;4、原来城市的参保相关材料、证明和社保卡要妥善保管,以免日后转移时再往返补材料。如果辞职后没有马上找到新的单位,也不用担心社保会被清零,完全可以转由自己个人续保,从单位的账户转移到自己的账户,当然,这种情况下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可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事实上,长期不交社会保险这种行为到最后还是会影响到个人的合法权益的,所以,员工不能等到用人单位拖欠社会保险的时间已经有好几年了,才想起来去维权,一般头一两个月出现不交社会保险这种做法以后就应该引起重视了,要及时要求单位补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我国规定的专利权分哪几类
      我国规定的专利权分哪几类我国专利有以下的种类: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是怎样的在建设工程中经常都会发生承包人将已经承包下来的工程,然后再以内部承包的方式交由实际的项目经理人去实际......


·办理房产合同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在买房的过程中,有的人为了一个心安,往往在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还办理了公证,当然此时自然是对购房合同进行公证。但从买房流程来看,其实这不是必......


·第一次起诉离婚男方同意能判离吗
      当今社会,很多夫妻感情破裂时往往都会采取起诉离婚的方式,让法院来判决离婚,那么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时,男方就同意离婚呢,这种情况下能判离婚吗?关......


·工伤认定书丢了应该怎么办
      处理工伤事故的时候,一般需要先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才行,而此时认定出来的结果就显得很重要。一般负责认定的部门会向当事人出具书面的工伤认定书,在之......


·破产清算的比例公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的比例公式是怎样的?一、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根据破产法第113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湖南省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有哪些?
      缴纳五险一金是法定义务,因为它可以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既然五险一金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


·交通事故轻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在对交通事故中人身受到损害的人进行伤残鉴定的时候,也是需要具体区分轻微伤、轻伤、重伤等情况的。针对不同的情况,一方面是赔偿不同,另一方对肇事......


·合伙企业债务应该怎么清偿?
      合伙企业债务应该怎么清偿?合伙企业债务应该怎么清偿?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属于补充性责任,即只有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方......


·工伤认定对公司有什么影响吗?
      之前我们讲过,工伤赔偿是需要在工伤认定之后才能顺利进行的,没有工伤认定的话,对于想申请工伤赔偿的职工来说是十分困难的,但有些公司却不愿意员工......


·宣告无罪后能否追究证人伪证罪?
      宣告无罪后能否追究证人伪证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伪证罪是一种很古老的罪名,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