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探视权与抚养费能放弃吗?

一、探视权与抚养费能放弃吗?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一方不履行该协议,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是一方的法定的权利,不能通过双方约定解除。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探望权的行使应当以有利于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原则,因此,如果探望权的行使与子女最佳利益相悖,则应中止探望权或限制探望权的行使。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对拒不执行抚养、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协助执行的责任。法律通过这条规定,对探望权赋予了强制执行的效力。二、抚养费的解决办法是什么?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出判决。综上所述,夫妻离婚的时候,会对孩子的归属做出安排,在离婚协议书中,也有写清探视方式及抚养费支付标准等。探视权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不能放弃,抚养费是法定义务。抚养费的标准一般都是按照一方的月收入作为计算基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私募基金备案怎么做,步骤是怎么样?
      私募基金备案怎么做,步骤是怎么样?根据《登记备案办法》,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发票的购领规定是什么?
      (一)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下列规定向主管国家税务机关申请购领发票。  1.提出购票申请。单位或个人在申请购票时,必须提出购票申请报......


·一、父母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
      一、父母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是怎样的?1、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全文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全文安全的标准有高有低,至于如何评价高和低,需要经过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定,为了规范安全评价行为,也出台了安全评价机构管......


·一、朋友出资购房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一、朋友出资购房离婚财产应该怎么分割?1、婚后朋友出资购房离婚时一般都是均等分割房产的(1)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


·抢劫盗窃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有哪些
      一、抢劫盗窃辩护词的主要结构有哪些?1、前言(主要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


·走私烟草怎么量刑
      要看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判断。(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反担保方式具体包括什么
      反担保方式具体包括什么说到反担保,可能大多数的人都不是很了解。其实这就是对本身已经存在的担保,再次提供担保的行为。与担保一样,反担保也是有具......


·建筑工程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3、合同......


·试用期主动离职是否有工资试用期内
      试用期主动离职是否有工资试用期内,员工自离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


·如何进行司法鉴定,有哪些程序?
      由于法院在受理一些案件时往往当事人双方对案情有着重大争议,无法进行协商。这是司法鉴定就起了一个和大的作用,是指鉴定人员和机构拥有司法判定和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