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购房网签就算备案了吗?

购房网签就算备案了吗?网签和备案有着本质的区别,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房管局备案和网签两者的区别:1、含义不同:房屋备案,就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了规范房屋租赁进行的登记工作。
  由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内勤岗负责受理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并进行审查,并对税收员负责对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资料进行复查。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用户可以通过网签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防止"一房多卖",签合同后可以撤销。2、程序不同:房管局备案在出租人与承租人签定《房地产租赁合同》后,到房屋所在地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站申请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并提交相关资料。一般的"网签"程序是: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经双方确认的协议或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在电子楼盘表上注明该商品房已被预订或签约。网签只是房地产管理部门为规范房地产企业规范销售房屋,防止开发企业捂盘以及一房多卖而建立的一个网络化管理系统。备案是根据我国建设部所颁发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首先备案和网签都是为了防止房屋一房多卖的情况产生网签之后就已经确定好该房屋已经是购买出去了的房子不能够再进行购买,而备案是购买房屋之后到相关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之后,该房屋就不能够再次进行登记下发房产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规定?
      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规定有哪些以下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


·预备阶段的帮助犯怎么处罚?
      预备阶段的帮助犯怎么处罚?1、预备阶段的帮助犯一般是参照主犯的刑罚来从轻处罚,帮助犯是从犯的一种。帮助犯那些共同犯罪中没有直接参与犯罪的实行行......


·丧失劳动能力判决时的鉴定标准
      我们您都知道,有着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参与的案件在判决时,法官们都是会依据一定的原则和条件去判定该人是否符合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那么丧失劳动能力......


·诉讼文本财产侵权的诉状中包括哪些内容
      其实作为专业的代理律师,给自己的当事人写民事诉讼状这是本职工作当中一个最基本的要求了,可毕竟事情关系到原告本人,所以说大多数人都不会完全的将......


·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么
      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么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公司法》第20条第3款对该制度作出了规定:“公司滥用公司法人独......


·在合同订立程序中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以先订立主要条款
      在合同订立程序中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以先订立主要条款一、在合同订立程序中一方当事人是否可以先订立主要条款?1、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


·销售假药1000万判多久
      销售假药1000万判多久?1、销售假药1000万的量刑一般都是十五年的有期徒刑,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


·房地产赠与合同纠纷
      房地产赠与合同纠纷一、什么是房地产赠与合同房地产赠与合同是指房地产赠与人自愿将自己拥有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无偿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


·中止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中止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19条规定,被拘留人在收拘时候或者收拘后有4种情形,拘留所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


·我国刑法自首量刑的原则是什么?
      我国刑法自首量刑的原则是什么?我国刑法自首量刑的原则是从轻处罚。以犯罪事实为根据,以刑事法律为准绳。犯罪事实是量刑的客观根据,没有犯罪事实就无......


·工伤1-4级退休后待遇是怎样的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
      工伤1-4级退休后待遇是怎样的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达到退休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