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于笔迹鉴定是否要公证?

对于笔迹鉴定是否要公证?笔迹鉴定是没有要求一定要进行公证的,这可以根据当事人来进行决定;笔迹鉴定,是对人通过书写活动形成的字迹进行的鉴认、识别活动。人的书写习惯具有特定性和稳定性,并在笔迹中得到反映。通过对笔迹的检验,可判明文件中的笔迹由几个人所写,是否由某人所写,利用笔迹进行人身同一认定,证实文件的真伪。鉴定时要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明确鉴定要求,査验笔迹物证和笔迹样本;分析判断笔迹是否正常,有无伪装或由于其他原因引起的变化;选择能反映书写人书写习惯的稳定的和带有特殊意义的特征;对检材和样本中找出的特征进行比较,找出符合点和差异点;对符合点和差异点的形成原因综合评断;做出鉴定意见并制做鉴定书。二、笔迹鉴定的举证责任对笔迹鉴定的申请由谁提出,应当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而分配。当原告所提供证据达到了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或证明了借条系被告所书,完成了举证责任时,被告如否认是其签字则由被告申请作笔迹鉴定;当原告本身不能完成证明责任时,则首先应当由原告自己申请作笔迹鉴定,从而完成自己的证明责任。只有在原告完成了借条是被告所签的举证责任后,被告抗辩时,举证责任才依法发生转移,由被告对抗辩事实进行举证,这是对“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正确理解。三、公证原则(一)真实原则。公证文书所证明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及其各项内容都必须是客观存在的或者曾经发生过的事实,而不是虚假或者伪造的。(二)合法原则。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内容以及办理公证的程序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违反有关政策和社会公共利益。(三)保密原则。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以及其他受公证机构委托、邀请或因职务需要而接触公证事务的人员,对其在公证活动中所接触到的国家秘密或当事人的秘密不得泄露,负有保密的义务。(四)回避原则。公证人员不得为本人、配偶或其近亲属办理公证,不得办理与本人、配偶或其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综合上面所说的,笔迹鉴定一般是由当事人进行申请,并且提供相关的原件才可以实施的行为,而对于这份鉴定如果需要公证的话,那么就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果不公证的话,那么只要是经过专业的鉴定机构出来的结果都是属于合法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了孩子抚养费怎么算出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家里尚有未成年子女的话,此时确定了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还不够,还需要对抚养费的数额进行计算、确定才行。那此时离婚了孩子抚......


·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
      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法院在判决时会按以下情况考虑将抚养权判给男方还是女方: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优先考虑女方;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十......


·肥乡县信息公开的情况是什么样的?
      肥乡县信息公开的情况是什么样的?政府信息公开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政府信息公开作的到位既可以起到监督政府工作的作用,也可以保证人民群众的......


·私募基金合规风险流程控制手段有哪些
      私募基金合规风险流程控制手段有哪些?合规私募基金对于风险控制必须遵守全面、严格的原则,不仅要追根溯源,从源头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还应该......


·提起反诉会延期开庭吗
      会。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


·夫妻离婚时如何认定共同债务
      夫妻离婚时如何认定共同债务一、夫妻离婚时如何认定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


·一、婚姻法中什么叫婚前财产?
      一、婚姻法中什么叫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一个法律名词。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


·适用“双倍工资”的范围
      适用“双倍工资”的范围我们说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调整的才可以“双倍工资”。这个适用范围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适用范围”中有明......


·土地使用权有形财产的观点是否正确?
      土地使用权有形财产的观点是否正确?一、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LandUseRights)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


·成都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是否是强制的
      一,成都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是否是强制的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土地抵押必须登记。二,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程序(一)土地使用权的地价评估......


·如何分割同居财产
      ,男女之间未婚同居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并且还有增加的趋势。需要注意,我国是不保护同居关系的,而在这种关系下也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尤其是在进行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