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重大交通事故判刑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重大交通事故判刑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二、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重大交通事故也不见得一定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这还要看实际造成的损害程度如何,而肇事者一方对事故又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这个责任具体是指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书确定。但是本罪,从主观上来说,只能是过失,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当然也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构建绩效管理体系
      确定企业目标,企业股东、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及员工代表一起讨论确定基于关键业绩指标的绩效管理的构建,目的是:规范绩效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目标。并......


·怎么办离婚登记手续
      怎么办离婚登记手续一、怎么办离婚登记手续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1、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并且关于子女抚......


·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的无法正常运营的情况是很经常能够见到的
      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的无法正常运营的情况是很经常能够见到的,这时候很多企业的方法就是申请企业破产额的决定,这时候就是宣布这个企业不再经营下去......


·对方无证驾驶怎么赔偿
      看具体情况。  赔偿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采购......


·如果醉酒驾驶致自己死亡如何处理?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是由肇事方负全责,属于交通肇事。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


·根据刑法规定商标侵权什么判刑吗?
      根据刑法规定商标侵权什么判刑吗?根据刑法规定商标侵权需要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判决,我国刑法就有一条规定说,如果侵犯商标权,情节严重的,......


·债务重组过程中债务人和债权人的信息披露义务
      债务人应当披露下列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信息:1、债务重组方式;2、因债务重组而确认的资本公积总额;3、将债务转为资本所导致的股本(实收资本)增......


·拘留所可以保人出来吗?
      拘留所可以保人出来吗?拘留所可以保人出来,但是必须符合我们国家取保候审的条件,拘留所签到时间到是不可以出来的,只有在期满释放或者取保的情况下才......


·离婚后如何要回孩子抚养权呢?
      现代夫妻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会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同时规定子女的抚养权归父母双方中的一方,另一方不直接享有孩子抚养权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


·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变更怎么处理
      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变更怎么处理工作地点属于合同法定内容,劳动合同约定了工作地点,公司无权单独变更,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变......


·自书遗嘱格式及范文是怎样的
      自书遗嘱格式及范文是怎样的一、自书遗嘱格式及范文是怎样的?遗嘱立遗嘱人,男,岁,市人,现住路号。我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我所有的财产,作......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