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后如何要回孩子抚养权呢?

现代夫妻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会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同时规定子女的抚养权归父母双方中的一方,另一方不直接享有孩子抚养权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但是,有的夫妻在离婚后可能会后悔,想要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那么,离婚后如何要回孩子抚养权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
  一、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要回来?
  不管是夫妻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归谁,还是法院判决确定孩子抚养权归谁,都必须坚持一个共同的原则,那就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孩子抚养权的本质是,如何让孩子在有利的条件下生活成长。因此,孩子抚养权归谁,根本答案在于谁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要回来?这个问题的答案,还是要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才”原则分析。如果孩子跟父母一方在一起共同生活,能为孩子提供健康、完善的成长环境,孩子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那么这时,孩子的抚养权就没有变更的必要;如果说孩子与父母一方共同生活,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那么就有必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因此,孩子的抚养权能不能要回来?根本答案在于,要看目前孩子所生活的环境是否有利于其健康成长。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就很难要回来;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就可以把孩子的抚养权要回来。
  二、怎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父母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协议方式和起诉方式。(一)怎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协议要回按照法律规定,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意思是说夫妻之间可以私下协商,然后请求法院予以变更。(二)怎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起诉要回如果父母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或者一方想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就可以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能再要回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精神,保护子女利益是其基本原则。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和变更都应该考虑这一基本原则,只要是对子女有利的,就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也就是说,由谁抚养子女好就由谁来抚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正是秉承了这一基本原则和精神,比如第一种、第二种情况明显伤害了子女的利益,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第三种情况则是充分尊重了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愿。
  三、怎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要回孩子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不管是协议要回,还是起诉要回,都必须经过法院的许可,那么法院在什么情况下会准许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呢?司法解释规定了如下几种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法院审理中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以上就是对“孩子抚养权能不能要回来”“怎么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所作的解答。一般来说,孩子的抚养权确定以后,很难再改变。如果父母双方可以协商要回孩子抚养权的话,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但是,现实中恰恰是父母难以达成协议,因为只能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在起诉的过程中,关键是要证明孩子与对方生活是不利于其成长的,而搜集证据却是十分复杂和麻烦的。因此,如果想使得要回孩子抚养权的成功机会更大一点,不妨寻求专业的律师的帮助,毕竟他们有很多要回孩子抚养权案件的实践经验。综上所述,在离婚后,出于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父母一方是可以要回孩子抚养权的。至于离婚后如何要回孩子抚养权这一问题,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解决,可以先进行夫妻协商,现代夫妻起诉离婚后人民法院会对夫妻的共同财产进行划分,同时规定子女的抚养权归父母双方中的一方,而在变更抚养权的时候则可能会考虑孩子的意愿以及生活环境等诸多因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单位犯罪的罚金由高管承担吗
      根据我国的刑法相关规定,对单位犯罪处罚措施上采取双罚制的原则,就是单位犯罪的,不仅单位要被判处罚金,而且单位的负责人和其他高管、管理人员也要......


·辞退正式员工怎么赔偿?
      辞退正式员工怎么赔偿?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


·骨折期100天误工费吗伤残十级
      是的。误工费的天数要根据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而定,一般疾病证明书上都会写明建议休息的天数,这个天数就是误工的天数。认定工伤后,如果有骨折情况......


·三根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三根肋骨骨折伤残鉴定标准十级级的标准“b)4肋以上骨折;或2肋以上缺失;”九级的标准“b)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八级标准“b)12肋以上骨折。”......


·买房子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买房子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1、基本的“五证”齐全。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


·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哪些事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


·工伤鉴定八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许多人想知道工伤鉴定八级赔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我们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付出和汗水来获取报酬,一旦因为意外不小心受伤......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好做吗?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好做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伤残鉴定是很好做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


·开设赌场罪单位犯罪罪名可以成立吗?
      生活中我们还是常常能看到大大小小的棋牌室或者娱乐室,有些内部就暗藏赌博等不法行为。那么开设赌场罪罪名大小如何?处以什么责罚?开设赌场罪单位犯......


·捡到东西不还是侵占还是不当得利?
      根据法律的规定,一般捡到东西不归还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是如果是将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的话达到一定的犯罪数额是可能会构成犯罪的,关于捡到东西不还......


·赠与合同有效期是多少
      赠与合同有效期是多少?签赠与合同应该注意什么?一、赠与合同有效期是多少只要协议是有效的,有效期没有限制。当然现实中,还有附期限或附条件的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