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劳务分包有几种形式
一、劳务分包有几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在该形式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承包合同的形式,交由本公司职工具体承包施工,该承包人自招工人,就形式而言,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与管理,工人的报酬也是由承包人支付,这似乎在承包人与工人之间已形成了劳务关系。但是,关键的问题是,该承包人系公司的职工,其是以公司的名义履行承包合同并与他人发生法律关系,故该承包合同属于内部承包合同。承包经营属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不产生施工合同履行主体变更问题。该承包人招用工人行为应视为公司的行为,被招用的工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与承包人之间则不存在劳务关系。
第二种形式
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在该形式中,承包人的法律地位不应等同于分包人,而是根据受劳务作业方有无用工资格分别界定为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即劳动者或劳务地位。
理由为承包人仅仅是工费承包,并且一般从事的是工程中单一工种的作业,其个人收入与施工效益直接挂钩,但对工程项目的承建不进行独立管理,也不对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仅对发包人承担“合格”的质量责任。承包人在提供劳务期间属临时性质的劳务人员,对施工期间发生的伤害事故、质量安全问题均不能承担责任。
第三种形式
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在该形式中,毋须多言,该劳务承包实质属于工程分包性质,承包人地位等同于分包人地位。可见第一、二种形式的施工劳务,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临时用工,劳务作业分包含义只能涵括第三种成建制的劳务分包,对其他两种情形不能等同。
二、劳务分包有哪几项
1、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2、建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3、抹灰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4、石制作分包企业资质
5、油漆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6、钢筋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7、混凝土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8、脚手架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9、模版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10、焊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11、水暖电安装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12、钣金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13、架线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劳务分包也是出现在建筑工程中的,通常由施工承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法宝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法律在一定范围
内允许劳务分包,但是劳务分包单位不能将承揽到的劳务再次分包给其他公司完成。在劳务分包中,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分包分的是分部
分项工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般意外伤害包括什么2023
一般意外伤害包括什么意外伤害:包括意外、伤害两层含义,指因意外导致身体受到伤害,意外是因,伤害是果。意外的定义包含四个关键要素:1、非本意的(......
·知识产权的诉讼结果规定是什么?
知识产权的诉讼结果规定是什么?知识产权的诉讼结果规定是应当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判断是否存在侵权行为,比如说在商标权侵权案件当中,如果使用的是类......
·医疗机构行政责任处罚有哪些
医疗机构行政责任处罚有哪些?一、行政责任行政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反经济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行政责任......
·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一、房屋赠与合同协议书怎么写?赠与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有效证件号码:受赠人:(以下简称乙方......
·笔迹司法鉴定要多久出结果?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如果借条保存不当,导致有些内容模糊不清,当事人往往要做笔迹司法鉴定。那么笔迹司法鉴定要多久出结果?做笔迹司法鉴定的程序......
·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立案标准应该如何认定
该行为构成非法运输弹药罪。立案标准是,个人或者单位非法运输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构成非法运输弹......
·一、宅基地可以遗嘱转让吗?
一、宅基地可以遗嘱转让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可是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
·经济性裁员的范围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要想进行经济性裁员的,这并不是不可以,但需要满足了规定的裁员条件,否则的话也是不允许进行裁员的。这其中就涉及到经济性裁员的范围问题,......
·被拘役手机能拿回来吗?
可以向犯人服刑的监狱查询索取。《监狱法》第十四条 监狱的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索要、收受、侵占罪犯及其亲属的财物;(二)私放罪犯或者玩忽职......
·南京农村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怎么样的?
南京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