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胁迫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2)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3)用人单位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以威胁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5)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6)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7)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因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3)因用人单位被撤销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4)因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5)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劳务派遣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劳务派遣用工关系建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务派遣用工无法履行,用工单位提出退回的;
(2)用工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3)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4)用工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5)其他因劳务派遣用工关系建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无法继续劳务派遣用工,用工单位需退回的;
(6)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7)用工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8)用工单位被责令关闭的;
(9)用工单位被撤销的;
(10)用工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11)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12)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劳动合同法补偿金与我们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掌握它的支付情形,有利于我们及时地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利益受到损害时,获得合理的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您可以咨询娄底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常见的合同变更有哪几种类型
常见的合同变更有哪几种类型合同的变更,从其原因与程序上着眼,在我国合同法上可有如下类型:①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变更合同,如债务人违约致使合同不......
·公司可以以请假为理由辞退员工么?
公司可以以请假为理由辞退员工么?一、公司可以以请假为理由辞退员工么?公司不可以以请假为理由辞退员工的,员工被违法辞退之后是可以去相关部门......
·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
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书包括什么内容找专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征地拆迁通常会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
·检察院公诉退侦两次后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公诉退侦两次后怎么处理?检察院退侦两次,如果仍然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人民检察院在......
·当事人离婚诉讼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
一,当事人离婚诉讼过了举证期限怎么办根据最高院的庭审规则,如果当事人不按举证期限举证,过期法院不再组织质证。这就要求当事人相当熟悉人民法院关......
·在我国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在我国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
·教师在中午休息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教师在中午休息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一、教师在中午休息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属于工伤?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
·工程的哪些部分不允许分包
工程的哪些部分不允许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部分不可分包。其它分项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
·一、买卖不破租赁针对不动产交易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针对不动产交易吗?买卖不破租赁针对不动产交易,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确立过程可以看出,该原则主要适用于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