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属于工资范围的有哪些

不属于工资范围的有哪些工资支付的项目,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它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二、最低工资包括哪些内容按照《最低工资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新调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考虑了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因素,即最低工资标准包括了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1、最低工资标准应扣除项目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延长工作时间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2、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应当制订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没有完成劳动定额等为由,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其劳动报酬。从《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了解到,一般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个部分组成,意味着除此之外的其他收入,虽然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但却不能计入工资范畴馁。至于不属于工资组成部分的收入,是否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看究竟取得的是什么样的收入。然后再看国家对这类收入,是否有征收个税的相关要求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打架斗殴会犯什么罪,具体如何处罚
      生活中一些没有法律意识的人,在与他人发生争执后会产生肢体上的殴打,也就是俗称的打架斗殴。但打架斗殴是违法的甚至是犯罪的行为,具体来说,打架斗......


·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
      公司债券的特点有哪些?现如今,人们的投资方式越来越多,有股票、证券以及银行投资,但是相比于股票和证券投资,银行投资的利息相对较少,所以大部......


·18岁成年打胎要监护人吗?
      18岁成年打胎要监护人吗?在我国,要到18岁一会才算做成年人,成年人就要为自己所有的言行负责,所以18岁的成人去打胎不用监护人。不过一般情况下不建议......


·童工18岁未满但已满16岁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在中国这个传统文化的社会中,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依然存在童工,尽管现在很多人都知道使用童工会受到相应的处罚,但有些人还是知法犯法。对于童工的年......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企业的成立过程带来许多问题发生。公司债券如要是委托他们执行管理那么该有什么样的规定进行。所以中国证券协会就此......


·一、初次领取的驾驶证几年一审?
      一、初次领取的驾驶证几年一审?初领的驾照有效期是六年,六年后第一次换证,如果这6年内,没有记满12分的记录,就会换成成10年有效期的驾驶证。10年后......


·男的和小三有孩子算重婚吗 一、男的和小三有孩子算重婚吗?
      男的和小三有孩子算重婚吗一、男的和小三有孩子算重婚吗?老公和小三生了孩子并不一定算重婚罪,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债权转让离婚后可以后悔吗?
      债权转让离婚后可以后悔吗债权转让离婚后可以后悔吗不能反悔。当债权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你的时候,债权即已经转让,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合......


·什么是精神病司法鉴定管理办法?
      您都知道,在病人的群体之中有一类是精神病人群体,这类病人不能像正常人那样的去生活,不能在单位上班、不能去学校学习。他们的动作行为都难以被常人......


·先增资后股权转让是否可行?
      先增资后股权转让是否可行?一、先增资后股权转让是否可行增资转让的根本目的是规避纳税。股权转让所得作为财产转让所得的一种,按股权转让的收入额减......


·广州租售同权细则中的五大亮点是什么?
      广州租售同权细则中的五大亮点是什么?出售同权一直是对于买房市场的一大热点,是一项非常有利于民众购买房子的一项优惠政策。每个地区的租售同权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