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合同法关于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关于签订无固定期合同的规定是什么?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法律依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中对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相关认定是非常明确的,特别是对于相关条件的认定上,必须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合法的进行处理,如果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则是不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火车票退票新规定是什么
      火车票退票并没有具体法律规定,由铁路局制定并发布,具体参考《铁路互联网购票须知》。(一)关于退票手续费客票预售期改为15天后,开车前8天(含)......


·失火罪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失火罪立案追诉标准是怎样的刑法没有过失放火罪这个罪名,应该是失火罪。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


·汽车无偿使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汽车无偿使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县级市级决定的吗?
      在现实生活中,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形是十分常见的,这也是由于在职工受伤后,若没有进行工伤认定,则不能要求得到赔偿决定的。有些不了解相关法律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假释可以假释多久?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假释可以假释多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假释可以假释时间是根据还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适用时间来计算的。犯罪人员服刑后表现良好就可以......


·不属于肇事逃逸的行为有几种
      不属于肇事逃逸的行为有几种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2、......


·一、婚后的配偶是第一监护人吗?
      一、婚后的配偶是第一监护人吗?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精神病人......


·一、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
      一、违纪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被公司开除,如果属于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情况,用人单位不需要......


·质监局行政处罚公示的程序有哪些?
      质监局行政处罚公示的程序有哪些?在社会中部分商家会进行非法营销,非法营销的商家最终都会被质监局或者工商局查处。质监局主要是对商品的质量进行......


·由公安交警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
      由公安交警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首先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处理。而关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其实也是有一定标准的。那......


·一、国家离婚孩子抚养费是给多少?
      一、国家离婚孩子抚养费是给多少?离婚后,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根据最高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