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破产债务范围涵盖哪些内容

破产债务范围涵盖哪些内容
  
  一、破产债务范围涵盖哪些内容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二、公司破产债务如何清偿?
  
  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 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共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无因管理,是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即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如今有不少公司破产都是因为经营不善,导致公司资不抵债,从而不得不宣告破产。但是公司在破产之后,之前还没有清偿完的债务,是不是就可以一笔勾销呢?这要区分实际的情况了,一般公司申请破产之后,需要由清算人或清算组对其资产、债权、债务等作出清理,然后对其债务作出相应的清偿。一般是先对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作出清偿,之后再是偿还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最后才是清偿破产债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男女结婚彩礼钱可以要求退回的情形有哪些?
      一、男女结婚彩礼钱可以要求退回的情形有哪些?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


·购房时推迟拿钥匙有没有违约金
      购房时推迟拿钥匙有没有违约金?购房时推迟拿钥匙的情况下,肯定是有违约金的,按照合同上规定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遇到延期交房,首先应仔细查看与开发商......


·信用卡诈骗追诉时效是多久
      针对每一个刑事犯罪,除了有立案标准规定外,同时也是有追诉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在规定的追诉时效内,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原则上超过了规......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包括哪些?
      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包括哪些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


·假释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虽然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没有同时宣告缓刑,但在具体服刑期间,根据实际的表现,也是可以申请假释的,这样也就能被提前释放。那具体假释的适用条件有......


·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少数股东吗?
      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少数股东吗?未分配利润中属于少数股东,股东想要分红、前提条件是公司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在公司通......


·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形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的责任中具体包括了五种,分为全部责任与无责任、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以及同等责任,针对不同的责任,法律中明确作出了一些具体的情形,那其中......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
      公司注册资金可以更改吗?众所周知,注册资金反映了公司实际拥有的财产数额,代表着初期投入的资本,证明公司至少能承担等同于注册资金的风险。但是,......


·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具体有哪些?
      施工企业融资方式具体有哪些?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住的地方,都要有温暖的过夜的房子。而施工企业就是这一切的缔造者。那么,对于现在市面上特别是中小型......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什么
      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什么一、客运合同中旅客的义务是什么1)旅客有持有效客票乘运的义务客票为表示承运人有运送其持有人义务的书面凭证,是收......


·在中国注册公司要哪些条件?
      在中国注册公司要哪些条件?1、股东要求跟各国注册公司的要求一致,至少需要拥有一位或以上的股东或者是董事,这个是注册公司最基本的条件。一家公司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