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分为好几个几个层次,有严重的有不太严重的,就事论事,针对什么样的情况就会有什么养的赔偿标准。如果只是轻微的造成轻伤,那么就会有轻伤的赔偿标准,下文中我们为您讲解一下交通事故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
  
  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四、交通费:
  
  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因处理事故所发费的合理的住宿费用。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七、营养费:
  
  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一、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以确需花费的费用为准。
  
  十二、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三、死亡补偿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十四、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
  
  以实际支出的费用为准,凭票支付。
  
  十五、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十六、其他合理费用:
  
  以上各项以外的,受害人因侵权行为所受到的其他的合理损失费用。
  
  通过今天我们为您讲解的交通事故轻伤赔偿标准是什么,相信已经很清楚的明白了需要赔偿的各种项目和所需要的费用应该如何的计算了。出行在外一定要慎重开车。出了事情以后就要针对事故的大小来进行索赔。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协议书范文简单范本是什么
      夫妻之间如果真的没有感情的话,其实没有必要非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的。因为诉讼离婚,首先肯定是需要耽误大量的时间,另一方面诉讼离婚连诉讼费......


·一、醉驾伤人处罚标准初犯是怎么样的?
      一、醉驾伤人处罚标准初犯是怎么样的?醉驾,一般会被法院判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数千元。如果血液酒精含量不超过200毫克/100毫升,如果没......


·分田是土地使用证吗,如何办理
      分田是土地使用证吗,如何办理集体土地通常会有许多人拥有,我们各自在属于自己的土地范围内进行使用,这样说来看似我们自身也拥有土地的所有权需要......


·一、回迁安置房交房标准是怎样的
      一、回迁安置房交房标准是怎样的(一)国家安置房交房标准一:标准房间(客厅、餐厅、卧室)1、地面:水泥豆石地面压光;2、墙面:满刮腻子,白色乳胶......


·个人借条手写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个人借条手写格式范本是怎样的?个人借条手写格式范本由以下三部分组成:(一)标题借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借条”......


·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依据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是我国针对违反计划生育制度,多生超生的人进行征收的一种费用,目的是为了控制人口的增长速度,并且平衡社会资源的分配。违反计划生育的人......


·离婚官司当庭能判离么?
      不管是什么类型的案件,法院在具体进行审理的时候,总会有一定的审理期限,并且在审理的过程中可能还会进行调解什么的,因此严格意义上讲,法官都是无......


·在发生一些自然灾害过后,相信对房屋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尤其是
      在发生一些自然灾害过后,相信对房屋的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尤其是地震、洪水,房屋的质量就会产生一定的问题,此时是否还适合居住,就要经过专业的鉴定......


·合伙人商标抢注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合伙人商标抢注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会,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


·每年国家对于工伤保险赔偿的相关标准
      每年国家对于工伤保险赔偿的相关标准,可能会有一些相关的举措,下面我们来共同讲述一下,对于北京市的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标准是如何的?根据相关的标......


·公司提供五险一金是什么意思?
      一、公司提供五险一金是什么意思?1、公司提供五险一金是说其按照规定为你参加五险一金,但是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都存在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