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流程是什么?

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流程是什么?
  
  一、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流程是什么?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内容应当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出资日期。
  
  6.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0.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需要的材料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该申请书是每个涉及到公司变更都要提交的,工商部门要求的),法人签字、盖公章;
  
  2、股东会决议(关于注册资金变更的股东会议);
  
  3、新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验资报告(由验资机构出具);
  
  6、股东出资情况表(加盖公司);
  
  7、组织机构代码证;
  
  8、工商局可能要求的其他资料。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会选择注册自己的企业,那么在注册了企业后都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注册资金,那么注册资金也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出企业的规模,同时在企业的发展经营过程中也是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情况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孕妇被辞退怎么办
      孕妇被辞退怎么办1、如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则应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用人单位......


·分居后的财产算不算共同财产
      很多夫妻在感情破裂离婚之前会两地分居,很多夫妻都会觉得分居时两人互不相干,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自然属于己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夫妻分居后的财......


·债权人能否对债务人离婚诉讼的判决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一,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仅限定于有独立请求权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要求第三人与申请撤销的生效裁判内容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且普通债权......


·高利贷起诉时效有多久
      高利贷起诉时效有多久高利贷在很早之前就存在于人类的贸易活动当中,在当今社会,民间金融活动当中高利贷也活跃其中。高利贷在法律当中并不完全认可,......


·辖区内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辖区内分支机构
      辖区内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辖区内分支机构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二、劳动合同备案时申报所需要的材料:1、新成立的用......


·女职工不得从事的劳动有哪些
      相比于男职工,女职工在身理结构上不同,也是比较脆弱的。因此,在劳动方面,国家给予了女职工一定的权益保障,其中就包括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一些......


·一、交通事故赔偿无力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无力怎么办?可以协商分期支付或者延期支付,拒不赔偿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来确定赔......


·虽然我们了解了酒后驾驶的行为不可取
      虽然我们了解了酒后驾驶的行为不可取,但是有些人可能还会知法犯法,跟法律作对,那么如果因为醉酒驾车而导致轻微事故的,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根据相......


·高空坠物因果关系是怎么规定的?
      在正常的情况之下,如果高空坠物没有任何损害的不需要确定责任人的,但是高空坠物一旦发生意外是构成民事侵权的,如果不知道怎么处理这类问题的话可以......


·危险品运输合同的格式是什么?
      危险品运输合同的格式是什么危险品运输主要是包括一些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品,这些危险品在进行运输的时候,国家制定的有专门的危险品运输的相关准则......


·夫妻分居后对方贷款怎么办
      生活中,可能会因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而导致分居。虽然分居可以让彼此过着独立生活,但这并不代表二者婚姻关系解除。那么夫妻分居后对方贷款怎么办?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