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驾驶员肇事逃逸交强险能赔么

驾驶员肇事逃逸交强险能赔么?可以赔偿。无论肇事司机是驾车逃逸或者弃车逃逸,只要肇事车辆已投保交强险且能够确定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的,则保险公司均不得以“肇事逃逸”作为拒赔的抗辩理由。交强险的具体规定:《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共有二款,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二款规定:“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二、交通肇事逃逸的处罚1、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行政方面的制裁,其将被吊销驾照且终生不能再取得,且不论其造成的交通事故后果大小。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交强险公司都是严格的按照国家法律制度再履行赔付义务的,不过这个问题是肇事逃逸者自己要考虑的,对于受害者来说,等司法机关确认了逃逸驾驶员的身份以后,受害者可以根据当时的情况,选择不同的方法让当事人履行民事赔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释义
      释义本条是关于管理人追回财产的规定。本法第三十一条是有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可撤销的行为的规定;第三十二条是有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


·怎么确定加班工资基数
      怎么确定加班工资基数在计算职工的加班工资的时候,首先需要搞清楚实际加班的时间是在什么阶段,加了多久的班,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什么。若缺少其中......


·我们知道
      我们知道,辞退一个员工不管是对员工个人还是企业本身都是会造成损失的。企业培养一个人需要时间和精力,那么,试用期辞退用不用代通知金?劳动合同法中......


·什么情况下会暂停或解除劳资关系呢?
      什么情况下会暂停或解除劳资关系呢?1.停薪留职:如果单位没有职位或无法安排工作,可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在“无薪和停留”期间,不得将其作为......


·伤残军人退休可以提前吗
      伤残军人退休可以提前吗一、伤残军人退休可以提前吗?伤残军人提早退休的基本条件(社会保险,不管是在职、还是在乡的城镇户口)1、年龄在五十周岁以上;2......


·审判之前羁押刑期折抵怎么折抵
      审判之前羁押刑期折抵怎么折抵根据《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有期......


·一般打架派出所怎么处理是最合适的?
      现代社会虽然是很和谐的,但是也会存在着矛盾,当有了矛盾但一下子无法调节,或者矛盾升级,那么就可能会引起打架,那么打架之后势必会收到法律的制裁......


·借钱开公司欠钱不还的老板怎么办?
      借钱开公司欠钱不还的老板怎么办?一、借钱开公司欠钱不还的老板怎么办?有人欠钱不还,可以先通过协商的方式让对方还钱,如果解决不了,应该采取......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年限有哪些规定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租年限有哪些规定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破产受理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吗?
      破产受理之日起诉讼时效中断吗?可以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


·醉驾坐牢在里面做什么
      醉驾坐牢在里面做什么1、醉驾坐牢在里面做什么,按法律规定,犯人每天都干什么,要根据每个罪犯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可以根据犯人的特长进行必要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