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制大股东决策权的股权占比是多少?

公司制大股东决策权的股权占比是多少?占比50%以上的就可以拥有决策权,大股东是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它的占比最大。控股股东一定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并不一定是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股票占比大到足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重大事情的决策的股东。控股股东还分为绝对控股(占比超过50%)和相对控股(低于50%,但大于30%)。如果众散户持有的股份超过50%(对这个公司来说就是灾难了,这种情况不容易出现,证监会也会监管,防止这类恶意收购),由于他们没有形成合力,每一个单一的散户的股份不大,无法掌握公司的控制权,所以实际上不能左右公司,海事通过股东会来保证传记的权力,除非这些散户联合起来成立公司。那么这个公司就是最大股东了。《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二、大股东权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分立或解散公司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对于大股东的认定一般都是基于实际的持股比例来确定的,大股东由于其股权的占比非常高,所以在股东大会中进行投票表决时,一般是占据优势的,在达到了绝对的控股情况下是可以拥有决策权的,但对于具体情况下的认定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2023年现在拆迁怎么补偿?
      2019年现在拆迁怎么补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


·申请实用新型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注意什么1、申请的专利名称一定要简洁、能够精准表达出申请人想要保护的主题名称,不能带有含非技术、笼统的文字,表达要控制在25个字......


·私募基金公司倒闭有哪些情况
      私募基金公司倒闭有哪些情况一、私募基金公司倒闭的情况私募基金公司是一种公司性质的组织,当私募基金公司出现经营不善,入不敷出的情况,也是可能......


·云南大理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云南大理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任何关系着国泰民生的事情没有小事,尤其是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事,例如,征地补偿这个事情便是全国各地的人......


·申请一个发明专利费用多少?
      发明专利:1、申请费:900元,印刷费:50元2、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合计205元3、实质审查费:2500元。4、年费:1-3年每年900元,......


·多项房产产抵押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多项房产产抵押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一、多项房产产抵押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房产抵押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中......


·票据法全文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票据法全文司法解释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电子支付的迅猛崛起,现金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逐渐减少了,您出门带一只手机就可以实现移......


·房地产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房地产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众所周知,在一个房地产建设项目开始之前,开发商都会进行招标,那么房地产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呢?很多人都对这方面的知识......


·一、辞退员工额外经济补偿金?
      一、辞退员工额外经济补偿金有哪些公司员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看辞退的原因和方式,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


·职务犯罪批捕权的变化是什么?
      那么职务犯罪批捕权的变化有什么呢又有何程序?由于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逮捕、起诉均由同一个检察院办理,权力较为集中,尽管内部有分工和制约......


·在当前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前提下,公民更加注重自身权益的保护。
      在当前经济发展十分迅速的前提下,公民更加注重自身权益的保护。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别人侵犯自身名誉权的行为,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