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多项房产产抵押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多项房产产抵押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一、多项房产产抵押合同诉讼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抵押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房产抵押合同应该怎么写?
  
  房产抵押合同
  
  抵押人: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籍贯 ,住址 ,身份证号码 。
  
  (如为单位的写明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职务,单位的地址)
  
  抵押权人: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籍贯 ,住址 ,身份证号码 。
  
  (如为单位的写明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职务,单位的地址)
  
  双方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合同,以资信守: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范围: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房地产的概况
  
  1)抵押的房地产坐落于 市 区 街(路/小区) 号 栋 单元 层 户号,其房屋建筑面 ㎡,占地面积 ㎡。
  
  2)房地产的所有权归属
  
  3)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的价值为
  
  4、抵押人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概由抵押人负责清理,由此给抵押权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抵押人负责赔偿。
  
  5、抵押期间,抵押人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6、担保的范围: (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7、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合同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8、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9、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0、本合同未经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抵押人: 抵押权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产抵押正常情况下是要到房管局进行备案登记的,在房管局进行备案登记的房产抵押合同,通常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且现在房产抵押要办理他项权证。因为房产抵押合同引发的纠纷,法院审理的时候,主要也是根据双方签的合同审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职申请怎么写,标准离职申请书的格式
      辞职申请书格式是不是很严谨?好多想辞职另谋高就者根本不懂辞职申请书的格式,以为没啥关紧的,其实不然,辞职申请书也是个人形象的一种代表哦!离职申......


·入职三天就离职的规定是什么?
      入职三天就离职的规定是什么?入职一天也是这家单位或企业的一名员工,所以也需要办理离职手续的。一般的单位或企业都有试用期。而且在试用期间双方可......


·民事诉讼延期批准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延期批准条件有哪些一、民事诉讼延期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


·借贷人判刑房产抵押还有效吗?
      借贷人判刑房产抵押还有效吗?一、借贷人判刑房产抵押还有效吗借贷人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刑的,房屋抵押仍然有效,如果借贷人不偿还欠款的,抵押权人可......


·盗窃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既未遂认定
          一、盗窃公共场所机动车、非机动车的既未遂标准    现实中,行为人往往采用撬锁、暴力破坏锁具等方式......


·吊车事故雇主有责任吗
      有。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


·我国是怎么对轮奸判刑处罚的
      强奸行为在我国属于严重的犯罪行为,此时就会按照《刑法》中的规定,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罚。那实践中,要是有轮奸行为的话,这......


·入室抢劫未遂判几年
      对于入室抢劫未遂判几年的问题,其反映的是如何量刑的问题。法律对于抢劫罪规定了基本的法定刑,入室抢劫属于加重情节,未遂属于从轻情节,这就需要搞......


·一、起诉离婚的证据都?
      一、起诉离婚的证据都有哪些(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


·新《公司法》对实物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对实物出资的规定是什么?对于实物出资,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


·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同该谁清偿?
      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不同该谁清偿?名义借款人应承担还款责任,实际借款人不作为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债务人,名义借款人与实际借款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