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登记结婚需要离婚协议书么

登记结婚需要离婚协议书么
  
  一、登记结婚需要离婚协议书么
  
  不用,拿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离婚证(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二、登记结婚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结婚证办理的程序,可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申请。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二)审查。
  
  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
  
  三、结婚的办理材料有哪些?
  
  登记地点: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证明: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①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②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③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结婚登记处有快照服务;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我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四、关于登记结婚的法律有哪些?
  
  根据《婚姻登记的管理条例》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第十一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 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第十二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第二十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结婚的时候需要去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然后自己的身份证以及户籍证明还有自己的婚姻状况的证明提交上去。如果是退休的职工和固定的职工需要单位出具自己的证明,另外就是准备好二寸的照片就可以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我国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
      ?一、我国遗产的分配原则有哪些遗产分配原则是指依法继承人之间在分割遗产时应遵循的准则。按《继承法》第13条的规定,依法继承中遗产分配应遵守以下原......


·申请法院做笔迹鉴定去哪
      一、申请法院做笔迹鉴定去哪笔迹鉴定是根据人的书写技能习惯特征、在书写的字迹与绘画中的反映,来鉴别书写人的专门技术。主要任务是通过笔迹的同一认......


·母亲问女儿要回抚养费合理吗?
      母亲问女儿要回抚养费合理吗?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


·签订借条是由哪方开具的?
      签订借条是由哪方开具的?签订借条一般是由借款方开具的,只要是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名,手印即可。自愿的协议只要不是胁迫,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执行规定即有......


·《民法典》对小三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对小三并没有明文规定
      《民法典》对小三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对小三并没有明文规定。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中有关“第三者”的条款也被删除,即“有配偶者与......


·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需要变更手续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需要变更手续有哪些一、公司法人变更后银行需要变更手续有哪些1、先去基本户开户行递交申请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开户许......


·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可以一并主张代通知金吗?
      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可以一并主张代通知金吗《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


·医疗事故罪定义具体是怎样的
      当今社会,医患关系十分紧张,医疗纠纷层出不穷,其中就以医疗事故的发生最为频繁。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能会构成医疗事故罪的。那么......


·临汾市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在诉讼过程中经常被用到。司法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具有专业性,所以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对于司法鉴定结果十分重视。但由于对法律知识的缺乏,许多......


·故意伤害罪潘则报如何认定?
      故意伤害罪潘则报如何认定?故意伤害罪潘则报的认定是,看是否存在着主观故意伤害的意图,以及客观上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这样一种后果,当然了,损害后果......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2倍的情形包括哪些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2倍的情形包括哪些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无任何理由,也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可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