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超期法院还给移送吗?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超期法院还给移送吗?不会;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为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至于以什么方式提出,是书面提出还是口头提出,能否在答辩状中直接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还是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并无明确规定。结合实践中的做法,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因为此时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口头答辩及提出管辖权异议不易操作。而至于是否需要另外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本人认为不需要,当事人可以在答辩状中一并提出管辖权异议问题。二、提出管辖权异议后,举证期限如何计算?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的同时,通常会将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一并发送被告。在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后,法院原本确定的开庭时间肯定要变更,但对于法院原本确定的举证期限是否要变更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关于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后的举证期限问题。当事人在一审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驳回当事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生效后,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重新指定不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但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少于三十日的举证期限。”三、管辖权异议成立,是否移送?管辖权异议成立的情况下,应当立即移送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查。按法律规定,对于法院将案件进行移送时间没有规定,由法院按实际情况进行操作确定。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综合上面所说的,管辖权一般就是管理自己所在地区案件的权利,而对于这个权利如果当事人有任何异议的那么是可以提出来的,但前提是必须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提出,如果超出来时间,法院一般就会直接维持自己的观点,而不会再进行移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结婚两个月女方要离婚财产平分吗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的不断增长成为社会的一个突出问题。更是出现了许多闪婚闪离的情况。离婚也随之而来的带来了许多问题,闪婚闪离后的财产分配就是一......


·刑事案件什么时间聘辩护律师最好?
      刑事案件什么时间聘辩护律师最好?刑事案件聘请律师介入,越早越好。当事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


·《公司法》三分之二表决权批准的事项有哪些
      《公司法》三分之二表决权批准的事项有哪些一、《公司法》三分之二表决权批准的事项有哪些表决权是公司赋予股东的权利之一,是股东依据公司章程或者其......


·只网签备案不办房产证可以拿到吗?
      只网签备案不办房产证可以拿到吗?只网签而没有办理备案是拿不到房产证的。如果只网签不备案有风险的,只要协商好按照法律法律规定的要求走就没有任何......


·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
      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其实我国专门制定了法律对劳动者福利待遇、工作情况等作出了规定,而在工作时间上面关系到劳动者休息的问题,自然也是不容忽......


·司法鉴定原告病历的内容是什么
      医疗纠纷日趋增多的今天,患者维权意识也在日益增强。患者对医院提出诉讼时,必然要出示一项最重要的证据——原告病历本。但是由于私下篡改、涂改甚至......


·法律规定海关押金通常交多少?
      法律规定海关押金通常交多少?一、法律规定海关押金通常交多少?交保证金应该是看货值的,一般海关分两种保证金全额保证金是你第一次申报的税号......


·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1.精神损害赔偿如何计算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


·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一、办理离婚证需要什么手续?办理离婚证手续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2、双方有效居民......


·股东的固有权利包括哪些
      股东的固有权利包括哪些公民或者法人在对某家公司进行投资之后,其实也就会变成公司的股东,除了可以在年底的时候进行分红外,其实还有一些其他的权......


·关于代位权无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代位权无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能否发生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以保全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为目的。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