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案件从检察院批捕到判决多久

一、刑事案件从检察院批捕到判决多久?从逮捕到判刑的时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需要说明的是,批捕之后还需要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说,有可能案件是存在不起诉的情形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二、审查起诉的时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来说的,实践中对犯罪嫌疑人未被羁押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受1个月至1个半月期限的限制,既可以在1个月至1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这个期限,但是,必须贯彻迅速、及时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来说,刑事案件的每一个侦办环节都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因为没有谁能准确回答批捕到判决可以几个月之内完成,有些案件整个下来,从批捕到拿到刑事判决书可能也有一年多的时间了。这不是着急可以解决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第二次入职试用期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要求?
      第二次入职试用期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要求?面对劳动者离职后又重归工作岗位的情形,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不能与之再次约定试用期,否则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当中一般来说都是处于弱势的一方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当中一般来说都是处于弱势的一方,所以说一般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方想要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话,那么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


·法律对投标有效期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对投标有效期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投标招标是交易行为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程序,也是很多合同订立的必经程序,因此,详细的了解招标投标的法律规定对于......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怎么办
      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怎么办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法院会如何量刑?《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


·交通赔偿伤与交通无关的病治疗费是否赔偿?
      一、交通赔偿伤与交通无关的病治疗费是否赔偿?交通赔偿伤与交通无关的病治疗费不赔偿,1、医疗费赔偿的计算标准。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


·房屋漏水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吗?
      房屋漏水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吗房屋漏水在一手房和二手房交易中都很常见,一般情况下,漏水属于质量瑕疵,在保修期内,购房者可以要求出卖人进行修复,......


·故意毁坏财物中公然性是什么意思
      故意毁坏财物中公然性是什么意思?故意毁坏财物中公然性是指该人明知这种行为的危害性、违法性及后果,却执意继续实施,毫无顾忌。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一般......


·起诉离婚能联系到对方家人对方不去是否可以
      生活当中,有些人在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发生破裂以后,所采取的态度都是非常消极的。即使其中一方向法院提交离婚诉讼请求以后,对方也会出于各种各样的......


·鱼塘征收赔偿标准是什么?
      鱼塘征收赔偿标准是什么?鱼塘和土地一样,是很多人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如果将鱼塘进行征收的话必须要给鱼塘的所有人以及鱼塘的租赁人赔偿一定的金额......


·分包纠纷风险有哪些
      分包纠纷风险有哪些一、分包纠纷风险有哪些目前,多数施工企业主要采用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两种,也采用混岗作业方式作为两种分包的补充。常见的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