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托欠工资最快解决办法是什么?

托欠工资最快解决办法是什么?托欠工资最快解决办法是: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待遇的情况,显然是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但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应当严格对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如果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条件是什么?一、私募基金管理人注册条件1、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自然人......


·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可以反复公证吗?
      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可以反复公证吗?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可以反复公证,如果已经公证过的遗产因为特殊原因想要再次公证的,遗产可以多次公证的。很简单的再去......


·企业拆迁安置需要注意哪些陷阱
      企业拆迁安置需要注意哪些陷阱1、断水、断电、断路逼企业搬迁拆迁方在无法通过温和的方式劝企业签字的情况下,往往会通过采用断水、断电、断路的方......


·离婚协议更改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协议更改程序是怎样的?一、离婚协议更改程序是怎样的?离婚协议更改程序:提出异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处理。协议离婚是离婚的重要方式,协议离婚......


·无过失性辞退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无过失性辞退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无过失性辞退规定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西城法院诉前财产保全有什么规定?
      西城法院诉前财产保全有什么规定?西城法院诉前财产保全的规定具体如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提供担保。......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一般赔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一般赔多少钱?1、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具体赔偿多少钱由案情而定......


·怎么防范欠款人欠债不还
      怎么防范欠款人欠债不还债作为一种民法上的制度,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而这些债本身的特殊性,将有可能成为逃债的有力武器。1、债权相对性原理。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义务是什么?
      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只以其出资额为限负有间接责任,即股......


·法人监护人是否存在着年龄的限制?
      法人监护人是否存在着年龄的限制?法定监护人的年龄有限制吗监护,是为监督和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而设立保护人的一......


·一、工伤期间工资和误工费可以同时享受吗?
      一、工伤期间工资和误工费可以同时享受吗?《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