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伤害轻伤自诉与公诉的区别是什么?

故意伤害轻伤自诉与公诉的区别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轻伤自诉与公诉的区别是什么?
  
  故意伤害轻伤自诉与公诉的区别是诉讼的主体不同,致人轻伤构成犯罪,可以直接报警,公安局立案侦查,最后检察院提起公诉。自诉是自己收集证据,然后到法院起诉。故意伤害必须轻伤以上才构成刑事案件,为公诉案件。但轻伤情况下公安、检察机关不立案的可转为自诉案件。
  
  二、司法解释
  
  根据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轻伤是可公诉也可自诉的八类案件之一。详见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条
  
  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这里的第一款就是指轻伤)
  
  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⒊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⒌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⒎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⒏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我国法律上对于自诉的相关案件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但如果涉及到需要追究相关的刑事责任的,可以犯罪事实较为严重的,则必须由公诉机关来进行公诉处理,但如果公诉机关认定犯罪事实轻微不涉及到刑事责任的,当事人可以自诉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个人欠钱不还我们怎么办?
      个人欠钱不还我们怎么办?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


·工资有问题怎么取证
      工资有问题怎么取证劳动者只要举证证明有劳动关系且坚持提出有工资表并签字,则工资表应当由公司举证。公司拒不举证,依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公司构......


·电话销售私募基金股权是怎样的
      电话销售私募基金股权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的概念私人股权投资(又称私募股权投资或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用来指称对任何一......


·2023最新合同法对于时间履行是什么规定?
      合同法履行时间适当是指多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履行适当期限可以由双方协商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补充约定,也可以依据交易习惯确......


·公司监事会岗位职责有哪些?
      公司监事会岗位职责有哪些?一、公司监事会岗位职责有哪些?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


·在我国商标怎么顺利抢注
      一、在我国商标怎么顺利抢注通过商标局或代理机构查询有关商标登记注册,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商标......


·与现役军人离婚有哪些限制
      国家对军人的婚姻予以特殊保护,这也造成生活中人们常说的军婚难离。那么军人配偶与现役军人离婚有哪些限制呢?现役军人配偶提出离婚后,除非现役军人有......


·杭州市交通事故10级伤残标准:
      杭州市交通事故10级伤残标准: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情形,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十级伤残,享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离婚当事人的抚养费催要方式有哪些
      一、离婚当事人的抚养费催要方式有哪些按月给付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


·购买商品房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购买商品房违约金比例是多少?购买商品房违约金比例通常在房屋买卖合同的3%到5%。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国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一般情况下,双方......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预防有哪些
      关于居住证在一些国家办理,就能享有该国家当地居民的待遇。那么在申请共同居住证明范本的时候,需要提交怎样的材料?同时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才能申请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