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一级误工费用需要什么证明?

一、交通事故一级误工费用需要什么证明?
  
  交通事故一级误工费用需要两个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
  
  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二、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
  
  1、现场处理。
  
  在交警到来之前尽量固定证据,如有摄像手机或相机应当拍照留证。如受伤人员急需抢救而移动,车辆需要移动位置时要切记画好位置轮廓;要注意当时是否有第三者人员和车辆对事故发生有影响,如有影响则需该人员、车辆留在现场共同向交警说明情况;当时的准确时间和交通信号情况要作好记录;注意对方车辆车况和装载情况;对于可能马上变化或灭失的证据可及时拍照或请路人作证言并签名,同时留下证人的联系方式;切记注意不要让对方人员破坏、移动现场。
  
  交警到来后要向交警讲清情况,尤其是对自己有利的情况,比如说对方当时车速如何;是否有开启转向灯;是否正在打手机(必要时可要求交警查阅手机通话时间);是否有第三方的影响等等,对交警没注意到的问题要及时提醒。
  
  交警制作的现场图应当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如对现场图有异议应及时提出。
  
  现行交通法规定交警在需要对车辆鉴定等情况时才可以将车辆扣留,一旦检测完毕就应当归还车主,所以受害方如果认为需要扣留对方车辆以作赔偿保障时,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查封对方的车辆。
  
  2、交通事故认定
  
  对于轻微事故,交警可以适用简易处理程序,当场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非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交警应在10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如果有肇事逃逸的,需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认定书。需要对人员、车辆进行检验、鉴定的,需在结果确定5日内出具认定书。如未查获逃逸车辆,当事人需要认定书的,需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交警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 10日内出具认定书。
  
  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书无异议应当签收,如有异议不愿意签收的,最好也要领取一份认定书,可以作为将来的诉讼证据之一。当事人需理解的一点是,对有异议的认定书进行签收并不构成对责任认定的认可,当事人仍然可以凭其它充分证据在诉讼中推翻该责任认定。
  
  在当代社会,如果说因为交通事故而所要求进行误工费用赔偿的时候,是需要有一定的证据来加以证明的,可以到自己的单位来开具一个平时的工资收入状况的证明,还有一种情况之下就需要到医院来开具医生建议休息的时间证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法224条的内容
      我们都知道,传销活动害人害己,现在社会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也非常大,公安局都大力鼓舞您举报传销窝点,打击违法犯罪。那么,关于组织、领导传销活......


·医疗纠纷诉讼是否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纠纷诉讼是否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一、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吗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


·租赁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
      我们在外租房子的时候通常都会选择签订租赁合同,因为合同具有法律效应,我们在签署合同后就受到法律保护。可是现实不少房东也是无视合同,随意加房租......


·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为了使经常补偿的规定更好的操作,制定了本办法。这是对法律法规的补充,实际性更强,了解其内容在日常生活有很......


·检察院批捕后几时能取保候审?
      一、检察院批捕后几时能取保候审?1、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的,只要符合下列条件: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国家征地行政征收环节具体包括哪些
      国家征地行政征收环节具体包括哪些根据法律规定,征用土地应当由县人民政府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省级人民政府......


·最新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暂予监外中包括了缓刑、假释等等情况,而此时针对缓刑和假释,其实都是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才可以适用的。其中,相关法律也规定了如果被认定为累犯的......


·解除劳动合同情况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解除用人单位可以进行劳动者也可以进行,但是必须要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当然二者也可以协商解除,这时候当然就不需要法定情形或者指定情形......


·到法院开庭时间不去会怎样 一、到法院开庭时间不去会怎样?
      到法院开庭时间不去会怎样一、到法院开庭时间不去会怎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一、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是否有效对于双方离婚之后签订的协议,其实是改变了离婚协议的内容。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互相履行......


·我国的离婚方式有哪几种
      夫妻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也是需要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办理了相应的离婚手续之后才行。而此时就需要离婚夫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离婚方式。那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