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是否有效

一、离婚后双方补签的协议是否有效对于双方离婚之后签订的协议,其实是改变了离婚协议的内容。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双方应当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互相履行权利义务。但是,实际生活中也会出现双方想改变协议内容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一致,签署协议,改变原来离婚协议的内容。但是,这种改变是有一定条件的:1、符合法律的规定;2、有关解除夫妻关系的内容不能改变;3、必须双方协商一致。二、离婚和好协议有什么效力和好一词,根据词典的释义,为恢复和睦的感情。从这一含义理解,和好协议的内容应限定在夫妻双方就修复夫妻感情而达成的协议。从民事诉讼诉的分类分析,离婚之诉属变更之诉,只有在离婚时才涉及财产的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故调解和好系维持双方业已存在的夫妻关系。《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和好协议的效力有以下方面:1、维持婚姻效力。离婚诉讼系变更之诉,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好协议并经法院认可,即产生维持双主业已存在的夫妻关系的效力。故和好协议的效力相当于原告撤回起诉。2、终结诉讼的效力。双方当事人经调解过成和好协议后,即具有终结诉讼的效力。受理人法院可以调解和好作为结案方式结案。3、对当事人诉权的限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对原告在调解和好的案件,原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一法条的规定,系对原告在达成和好协议后的一定期间内诉权的限制。因为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是必要的材料,因此一般夫妻是无法在离婚之后进行补签的。但要是诉讼离婚的话,虽然此时法官会对案件作出判决。但夫妻也不一定就必须要按照判决书的内容来履行。若判决之后双方还能达成一致的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备案后是否需要公示?
      如何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备案后是否需要公示?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的性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私募基金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事......


·动产抵押登记实施细则内容都有哪些具体法律规定
      动产抵押登记实施细则内容都有哪些具体法律规定动产抵押登记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动产抵押登记工作,保障交易安全,促进资金融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家赔偿诉讼申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除非是刑事法庭作出的判决结果直接造成的冤假错案,被冤枉的犯人想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并且申请国家赔偿的唯一的司法救济的途径就是申诉,而且申诉这事只......


·逆向行驶加闯红灯是怎样的处罚
      逆向行驶加闯红灯怎么处罚一、逆行闯红灯怎么处罚1.据最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闯红灯的处罚为扣6分,罚100元。2.高速逆行......


·货车超载保险公司赔偿吗
      货车超载保险公司赔偿吗货车超载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情况,一旦发生了交通事故,我们最担心的问题就是“货车超载保险公司赔偿吗”。这要看具体的情况,......


·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况有哪些
      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况有哪些一、民事案件中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况是: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2、当事人临......


·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一样吗?
      地下车位的土地使用权年限和产权一样吗?现在每个家庭都普遍买车,但是停车越来越困难。好多住在小区开放商会建设地下停车位,方便业主停车。很多人想......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什么一、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


·公司法股份公司减资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股份公司减资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在即将步入社会的新手选择创业后由于自身的经验不足,导致新兴公司面临缺少经济难以运营的困境,根据此类问题......


·离婚协议的公证效力是怎样的
      不少夫妻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后,往往还要讲协议书办理公证。那么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呢?而离婚协议在公证之后是否还能反悔?我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