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抗诉申请书2023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事抗诉申请书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抗诉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住址。如系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请求的,还应写明申请人与被害人的身份关系。
  
  因不服___________ 人民法院(年号)刑初字第_______ 号刑事判决书,特提请贵院提出抗诉。
  
  申请请求:
  
  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本案提求法院对立案重审。
  
  申请理由:
  
  此致
  
  ΧΧ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1、物证___________ 份
  
  2、书证___________ 份
  
  3、证人证言_______ 份
  
  4、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
  
  二、刑事抗诉条件
  
  第二审程序抗诉的条件是:
  
  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
  
  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
  
  3.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等行为,影响公正裁判的。
  
  4.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
  
  5.因重要事实、法定情节认定错误而导致错误裁判,或者因判决、裁定认定犯罪性质错误,可能对司法实践产生不良效应的。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刑事抗诉行为是属于正常的司法审理程序,我国法律上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应当严格对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的情况存在异议的,还应当按照刑事抗诉的程序来进行办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著名商标认定的意义是什么
      著名商标认定的意义是什么一、著名商标认定的意义是什么1、申请人必须是申请认定商标的所有人,是在当省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2、该商标......


·国家赔偿分类包括哪些?
      一、国家赔偿分类包括哪些?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行政诉讼中国家侵权损害赔偿......


·遗嘱的有效条件包括什么
      就我国的遗嘱形式,具体包括口头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五种。公民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具体的遗嘱方式,但只有遗嘱有效的......


·违法停车告知单扣分吗
      违法停车告知单扣分吗一、违章停车扣分吗这就要根据具体在哪里违章停车来判断。1、市区内停车,或者没有及时驶离这种违章停车情况只罚款200元不扣分。......


·法律规范规定了汽车有什么证了吗?
      法律规范规定了汽车有什么证了吗?汽车有驾驶证证,这些证件是不可以转让给他人使用的,并且不得无证驾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


·是借支,还是借贷?
      某医疗装备公司与马某签订劳动合同书,医疗装备公司聘请马某为黑龙江区经理,代理公司在黑龙江省的销售业务。该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效期为一年......


·海外并购上市公司主体方式包括哪些?
      海外并购上市公司主体方式包括哪些?现在上市公司为了扩大规模,也纷纷投入到海外并购中,那么海外并购上市公司主体的方式有哪些?上市公司在进行海外......


·车祸事故责任是怎样划分的
      车祸事故责任是怎样划分的发生交通事故时,在报警后,交警会及时出警,然后对交通事故的现场进行勘验,并根据交通事故的勘验情况,能够划分责任的,交......


·买卖合同双方义务是什么?
      买卖合同双方义务是什么?出卖人的主要义务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


·挂名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法人性质上属于法律拟制人格,其对外开展民事活动主要是通过其法定......


·基本工资约定包含加班费合法吗?
      基本工资约定包含加班费合法吗?《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7点规定:劳动者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应为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