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人民检察院的批捕书意味着什么

一、人民检察院的批捕书意味着什么?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二、批捕后的流程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继续刑事侦查。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4、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5、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人民检察院绝对不会随随便便的出具一份批捕书的,简单的来说,批捕书就意味着被批捕的对象是犯罪了。批捕书在某种程度上要比刑事拘留通知中的性质更加严重一些,而且公安机关在没有收到检察院批捕决定书的情况下,也是无权逮捕当事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母亲哺乳期遗弃孩子是否构成遗弃罪?
      抚养孩子一直是每一个父母要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孩子的正常成长离不开父母的照顾,但是有时候我们也可以看到父母拒绝抚养孩子,导致孩子在成长过程中不......


·一、吊销营业执照商标抢注是否还可以依法维权?
      一、吊销营业执照商标抢注是否还可以依法维权?可以,商标是商标,公司是公司。营业执照的吊销意味着经营能力的丧失,同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登记......


·在签署投资贸易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要点
      在签署投资贸易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要点一、投资的定义投资指的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


·用人单位裁减多少人员以上需提前三十日公告?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不管裁减人员的数量是多少,都要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


·双方都身在外地如何起诉离婚
      在广大农村地区,男女在结婚之后多半都会选择外出打工,而在外面生活期间,可能接触新的人、事务,就会萌生离婚的念头。但此时双方都身在外地,肯定就......


·很多小公司都偷税漏税怎么办?
      很多小公司都偷税漏税怎么办?发现很多小公司都偷税漏税的情况下,应当向税务机关举报来解决。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


·刑事拘留37天不批捕不放人吗
      刑事拘留37天不批捕不放人吗刑事拘留没有三十七天必须放人的规定。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


·强奸罪不愿告诉可强行公诉吗?
      强奸罪不愿告诉可强行公诉吗?一、强奸罪不愿告诉可强行公诉吗?强奸罪不愿告诉可强行公诉,强奸罪属于刑事案件,追诉权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行使,......


·被人口头性骚扰如何起诉 一、被人口头性骚扰如何起诉?
      被人口头性骚扰如何起诉一、被人口头性骚扰如何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


·有哪些是属于婚前财产?
      有哪些是属于婚前财产1、其实婚前财产有哪些?就是指的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结婚之前就拥有的财产,包括的有不动产权和动产,比如说自己在结婚前的存款,......


·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什么?
      医疗行业是一直都被看好,因为它除了为社会大众一定的疾病治疗与健康保障,受社会的广泛的尊重此外,这其中也具有十分大的利益。这巨大的利益使得一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