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刑事拘留37天不批捕不放人吗

刑事拘留37天不批捕不放人吗刑事拘留没有三十七天必须放人的规定。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一般为十四天,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在刑事拘留期间,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时间的限定只是法律上的操作,具体的情况需要结合实际,因此有关的当事人如果在问题的处理过程中存有争议,就会导致自己的权益损失一定的积极性,进而损失自己的直接利益,所以有关的当事人需要合理的进行问题的规划,从而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哪些理由可以合法辞退员工
      公司哪些理由可以合法辞退员工一、公司哪些理由可以合法辞退员工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


·车祸怎么算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


·车祸因车子误工证明?
      车祸因车子误工证明有哪些一,车祸因车子误工证明有哪些1,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2,单位出具的误工减少证明,包括误工时间,月收入,减少收入证......


·无证驾驶压死人怎么处罚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


·山西省2023长治征地补偿费标准最高是多少?
      山西省长治征地补偿费标准最高是多少?山西省长治市城区的土地共分为三类:1、一类区片范围:规划Ⅰ区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247320元/亩;旱地/园地:......


·申遗不是抢注商标是否成立
      一、申遗不是抢注商标是否成立申遗不是抢注商标,提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项目,必须符合六项标准中的一项或几项方可获批,具体如下:......


·夫妻之间财产过户可以吗?
      夫妻之间财产过户可以吗?一、夫妻之间财产过户可以吗?可以在夫妻之间财产过户,只能对一方私有财产过户处理,特别是婚内房产过户的情况,夫妻双方......


·商标侵权行为的情形都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的情形都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


·民法总则显示公平的民事行为包括哪些 随着《民法典》(202
      民法总则显示公平的民事行为包括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什么?(1)......


·无罪辩护风险主要是什么?
      无罪辩护风险主要是什么?无罪辩护的风险要分为是被告人自己辩护还是辩护人进行的辩护,如果是辩护人辩护无罪,那没什么后果,如果是被告人自我辩护无......


·什么人可能会被驱逐出境
      在刑罚规定的附加刑中比较常见的有罚金、没收财产以及剥夺政治权利,另一种驱逐处境,其实我们就很少看到了。则主要是因为驱逐处境的适用对象比较特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