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适用数罪并罚的情况

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人犯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根据法定原则与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原则各国刑法所采取的原则有所不同,主要有吸收原则、并科原则、限制加重原则与混合原则。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20年。“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据此,我国刑法对数罪并罚采取的是混合原则。

  

根据刑法第69、70、71条的规定,使用数罪并罚有四种情况:



  

一、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并且数罪均已被发现时,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的数罪并罚的原则予以并罚,根据刑法理论的通说,对于同种数罪一般不并罚,而以一罪论处;但如果以一罪论处违反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则宜实行并罚。这种情况是最常见的,也最容易解决。



  

二、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并罚。刑法第70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这种方法在刑法理论上称“先并后减”。



  

  

实践中还存在刑满释放后再犯罪并发现漏罪的情况。在处理被告人刑满释放后又犯罪的案件时,发现在前罪判决宣告以前,或者在前罪判处的刑法执行期间,还犯有其他罪行,未经过处理,并且没有超过追诉时效的,如果漏罪与新罪属于不同种数罪,就应对漏罪与刑满后又犯罪的新罪分别定罪量刑,并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如果漏罪与新罪属于同种数罪,则原则上以一罪论处,不实行并罚。



  

三、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并罚。刑法第71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后,刑法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这种方法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先减后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抢夺与寻衅滋事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抢夺与寻衅滋事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在当今社会,由于教育的缺失以及法律意识的薄弱,经常会出现违法犯罪行为,例如抢夺以及寻衅滋事等行为。对于这些......


·上海市高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意见
      上海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若干意见(试行)沪高法【2005】393号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为正确适用法律,切实保障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前妻到家里来探视孩子怎么办?
      对于前妻到家里来探视孩子怎么办的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对于已经离婚的夫妻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可以以任何形式阻碍另一方探视孩子。在法律......


·肇事逃逸新条款怎么赔?
      肇事逃逸新条款怎么赔?肇事逃逸后,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1、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怎么处理?
      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怎么处理?一、对工程不利的埋藏物处理目的(1)、提高地基土的承载力地基剪切破坏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建筑物的地基承载力不够,由于......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是什么?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是什么?(一)债权转让1、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


·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关于孩子抚养怎么写?我国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在男女双方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很多人会选择协议离婚,您都好聚好散。在有孩子的夫妻......


·有白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吗颜色不同各代表什么
      白色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没有的,不过土地证的确分颜色。因为土地证分为国有土地证,集体土地证,集体土地所有证以及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所以颜色也是......


·刑事拘留可以保释吗?
      刑事拘留可以保释吗?刑事拘留可以保释吗?答案是肯定的。那么刑事拘留的对象以及刑事保释的条件和流程是什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的介绍刑事拘留保释......


·债务人拒绝可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吗?
      债务人拒绝可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吗?债务人拒绝不可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诉讼时效中断的原因:(1)权利人之请求权利人提出请求,使不行使权利的......


·公务员被判拘役开除公职吗?
      公务员被判拘役开除公职吗?开除公职,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也就是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