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院不准与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不准与离婚的情形有哪些(一)凡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又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经调解和好无效,可以判决不准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二)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而起诉离婚,经调解和好无效,均判决不准离婚。(三)一方因有外遇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四)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六条)。(五)如果是现役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或者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离婚纠纷,则应按一般规定处理。二、判决不准离婚后怎么办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可以先看看自己的情况是否属于无效婚姻,如果属于无效婚姻可以提起上诉或申请再审或另行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果不是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同居,也不属于事实婚姻,不用向法院起诉,直接解除关系即可。如果属于法律上的合法婚姻,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法律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有时间的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4条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从这两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对于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以及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但如果在六个月内出现新的情况、新的理由,或者被告提出离婚请求的,则不受该六个月期限的限制,法院就应当受理,比如一方使用暴力导致对方随时有受到严重伤害的可能。另外,关于离婚有时间限制的法条还有《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此,如果被判不离后还准备离婚如果没有新的理由新的情况,可以在6个月之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夫妻中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利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这点上并没有限制过错方起诉离婚的权利。但是起诉离婚,即便法院依法受理了离婚案件,之后也按照正常的流程,先调解后审判,但最终也不一定就会判决夫妻离婚,原则上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夫妻感情确实已经完全破裂了的,那么才会准予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未生效前如何解除?
      在合同未生效前如何解除在实务中,因为一些合同虽未生效,但是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守约方的权益,也可以解除已成立但是未生效的合同。合......


·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
      遇到纠纷就要想办法解决,对劳动纠纷也是如此,那么,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有哪些呢?此外,鉴于解决劳动争议的主要方式之一的劳动仲裁,被广泛适用,那根......


·民法典打印遗嘱没见证人生效吗?
      民法典打印遗嘱没见证人生效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


·能说话不能写字怎么立遗嘱?
      能说话不能写字怎么立遗嘱?如果老年人不会写字,那么最保险的方法是去公证处做一个公证遗嘱,因为公证遗嘱是效力级别最高的遗嘱。当然,如果老年人不会......


·在我国可以对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吗?
      在我国可以对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吗在我国可以对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首先要与卖方达成一致协议,并签订协议书。其次是双方到国土管理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应如何取证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应如何取证在建筑工程中,质量问题是让人很头疼的问题,也是您最不愿意遇到的事。如果出现质量问题,我们一定要引起重视。如果因为质......


·标的额1.5万元诉讼费是多少?
      标的额1.5万元诉讼费是多少?一、标的额1.5万元诉讼费是多少?标的额1.5万元诉讼费是三百七十五元。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是否可以
      解除劳动关系后仲裁是否可以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如果遭受到了什么不公平的待遇的话,依法是可以申请劳动关系仲裁的。但是有些时候出于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要怎样算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


·未婚如何起诉抚养费流程是怎么样的?
      未婚如何起诉抚养费流程是怎么样的?非婚生子女起诉抚养费应当写好诉状,带上证据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对方的身份信息,孩子与对方有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