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法院拍卖房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法院拍卖房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不可以适用,涉及到法院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变化。在破产案件中,对于破产企业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或者土地对外签订的租赁合同在破产宣告时尚未履行完毕的,在破产财产处理过程中,一般应限制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其理由在于:(1)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将导致租赁债权的实现或清偿不仅优先于第一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及第二顺序的破产企业结欠税款,而且优先于同为第三顺序的其他破产债权,甚至这一租赁债权将会得到完全实现或全额清偿,这有悖于破产法的基本制度和分配原则,亦违反了公平公正的民法基本原则;(2)在许多破产案件中,特别是国有或集体企业破产案件中,将房屋建筑物结合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整体转让进行变现的情形较多。若适用该原则,那么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购买人可能会考虑自己购买的土地因附着有租赁关系,不利于自己的开发利用,由此影响破产财产的变现。二、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第一,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第二,对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财产利用原则。第三,租赁权的物权化应有一定的边界,否则不但有违租赁权物权化的初衷,而且会导致法律体系的紊乱,这一边界应通过其适用的客体体现出来,即租赁权物权化应是指不动产租赁权的物权化。第四,从各国立法来看,立法例上都是对不动产实行租赁权物权化。对于拍卖房产的认定上,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情况,应当由司法机关在对相关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后进行认定,如果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则是不可以适用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情况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法人变更要注意什么?
      法人变更要注意什么?有哪些流程?一、法人变更要注意什么1、如果是在原有股东不变的情况下,变更法定代表人,那么需要注意的是,必须由股东和法定......


·酒后驾车是严重危及他人生命的事情,法律中规定
      酒后驾车是严重危及他人生命的事情,法律中规定了酒后驾车为危险驾驶罪,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是十分严重的,那么当发生醉驾伤人按照法律怎么处罚?这与......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担保吗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担保吗人民法院可以责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提供担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


·商场内摔伤如何索赔?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商场内摔伤如何索赔?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消费者在商场内摔伤到底该怎么赔偿呢消费者在商场内摔伤到底该怎么赔偿呢?市消保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


·重庆征地补偿最新标准
      重庆征地补偿最新标准征地补偿的问题一直是征收人与被征收人最大的矛盾所在,进行土地征收给被征收人带来的经济损失很大,很多人不愿意土地被征收,......


·辞职员工的流程是什么?
      辞职员工的流程是什么?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辞职员工的流程是什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履行通知工会和本人的程序。用人单位需要提......


·劳务合同的诉讼主体是谁?
      其实劳动和劳务对于劳动者来说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因为劳务在名义上就已经比劳动关系更加不正式,所以在劳务合同要开始诉讼的时候也会因为主体界限没有......


·欠钱不还上借款人已死威胁怎么办
      欠钱不还上借款人已死威胁怎么办一、欠钱不还上借款人已死威胁怎么办欠债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如果欠债人威胁恐要债人的可以报......


·拐卖妇女罪可以取保吗?
      拐卖妇女罪可以取保吗?拐卖妇女罪可以取保,根据规定,犯罪分子在拐卖妇女、儿童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应当作为犯罪情节,不单独定罪,而与拐卖妇女......


·一、离婚家暴的赔偿是多少?
      一、离婚家暴的赔偿是多少?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由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


·如何才能避免车险定损争议
      如何才能避免车险定损争议相信很多有车一族都为自己的爱车购买的有相应的车险,而在发生事故造成车辆损失的时候,需要先对车辆遭受的损害做出定损,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