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征地拆迁中,对哪些政府行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一、征地拆迁中,对哪些政府行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 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 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
  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作为救济途径包括: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如果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吗?  如果您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法律、法规设定复议前置的,您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就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两人打架报警后走什么程序?
      成年人虽然已经不像孩子一样缺少对事情后果思考的能力,但是也总是会因为生气一时激动而出手与他人打架的情况,打架行为对社会的秩序安定会造成不小的......


·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区别是什么
      定向安置房和商品房区别是什么在房价高昂的今天,房屋买卖也就成为了一桩我们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精神去关注的事情。而由于政策的调整等原因,在房产市场......


·非法集资案件可以民事诉讼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们知道,非法集资并非是一种明确的犯罪罪名,而是几种混合型的非法集资案件的集合,一般来说,此类案件涉及到大量的资金,......


·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情形有哪些一是劳动合同期满续订劳动合同的;二是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三是劳动合同履......


·2023山西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山西省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很大,修建了不少铁路公路。当路线经过村庄的时候,会占用到农村耕地。农民失去土地,收入自然会减少,政府部门会拿出......


·农村房屋租赁协议书范本
      现如今,不仅城镇居民会将自己空闲的房屋出租给他人,就连农村中一些居民也会从自家修建的房屋中,选择一些闲置的房屋出租给有需要的人。当然,此时也......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那些方面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那些方面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


·夫妻财产分割判例生活开支按揭是否可以?
      夫妻财产分割判例生活开支按揭是否可以?夫妻财产分割判例生活开支按揭是可以,在这种状况之下,只要双方当事人自己愿意遵循这样的一种原则都是可以的,......


·夫妻一方借钱还款的规定是什么?
      夫妻一方借钱还款的规定是什么?夫妻一方借钱还款的规定是如果是被确定为夫妻共同的债务的话,那么就应当由夫妻双方来共同的进行还款,还有一种情况之下......


·视听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视听作品著作权保护期限是多久?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


·法院对“与他人同居”的认定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一般情况下,该项事实的认定应把握以下四方面特征:一是当事人有较为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