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征地拆迁中,对哪些政府行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一、征地拆迁中,对哪些政府行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 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 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
  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作为救济途径包括: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对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补偿决定不服的。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如果已经申请了行政复议,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吗?  如果您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法律、法规设定复议前置的,您应当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您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就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起诉过了没有离婚有对象算重婚吗
      起诉过了没有离婚有对象算重婚吗?对方有对象也不一定构成重婚,重婚罪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


·北京离婚房归外地一方有没有法律依据?
      北京是中国的首都,其房价水平在国内也是首屈一指,一套房产的价值动辄上千万,因此,在夫妻离婚办理财产分割时,对于房产的处理上争议和纠纷最多的问......


·亲人之间不能结婚吗 哪些人不能结婚
      亲人之间不能结婚吗哪些人不能结婚1、我国法律对禁止结婚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


·疫情期间公司能开除吗?
      疫情期间公司能开除吗?病毒期间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


·一、各地法院房产解封需要几天?
      一、各地法院房产解封需要几天?法院对房产的解封大概是需要七天左右的时间才能完成的,但是房产的解封是需要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提出申请的,并且是建立在......


·哪些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要收集什么证据
      哪些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要收集什么证据一、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


·刑事案件由谁管辖 刑事案件管辖有哪些原则
      一、刑事案件由谁管辖1、《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


·不能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
      不能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一、不能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一)未达成离婚......


·试用期能否无理由辞退在试用期内
      试用期能否无理由辞退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


·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


·什么是商业车险,主要险种有哪些
      什么是商业车险,主要险种有哪些一、什么是商业车险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