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试用期能否无理由辞退在试用期内

试用期能否无理由辞退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除应具备上述法定辞退劳动者的情形外,还应当向劳动者说明辞退理由。二、试用期被辞退怎么办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首先在招聘时或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他们的录用条件;其次,在试用期间,要有严格持续的考核,证明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因此,劳动者完全可以对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随意辞退劳动者的行为说不,即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对簿公堂,败诉的风险也在用人单位。要是允许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随意辞退员工,也就是在无理由的情况下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势必会给劳动者的利益造成损害,显然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中的规定,即使是在试用期内,单位辞退员工也是要符合规定的情形才可以。所以试用期能否无理由辞退,答案就是否定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装修公司高空坠物谁负责?
      当下买房装修已经成为一种必要的生活需求,那么,装修时也不可避免会发生一些意外,例如装修公司高空坠物。那么,当我们作为这场事件的当事人时,应该......


·一、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


·专利侵权最高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专利侵权最高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法律规定,侵犯专利权赔偿数额的标照按照下列顺序计算:1、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2按照侵权......


·工伤中陪护费是怎么计算的
      工伤中陪护费是怎么计算的一、工伤中陪护费是怎么计算的陪护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


·控告书样本应该怎么写?
      控告书样本应该怎么写?控告人:王______,男,58岁,汉族,______市______工厂退休工人,住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__号。  被告人:张______,......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叫安置房。这个词当然不是凭空
      近年来,我国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叫安置房。这个词当然不是凭空出现的,它是根据我国的征地活动对拆迁户的房屋补偿而确定的一个名词。那么,既然提到......


·商标法著作权法的区别主要?
      商标法著作权法的区别主要有哪些一、商标法著作权法的区别主要有哪些?第一,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供人们欣赏、学习和阅读的作品,如小说......


·贪污罪可以由过失构成吗 如何正确认识贪污罪
      就刑事犯罪人的主观心态来看,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就包括了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当然,针对不同的犯罪法律要求的主观心态不一样,要是在这方面不符......


·被邻居私自占用公摊面积怎么办
      邻居私自占用公摊面积怎么办1,向物业反映投诉,要物业限期处理。并且留好证据证明。在违章前期处理比后期更好。2,物业不作为的话,向居委,街道,甚......


·一、房屋租赁合同常见问题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合同常见问题有哪些?(一)出租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问题审查出租人的主体资格时,首先审查出租人是否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产权人),需认真查验......


·年最新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土地只有一类:  片区片范围:桥头街道、北台街道、千金街道。  补偿标准:区片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