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二婚丈夫去世遗产分割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二婚丈夫去世遗产分割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能继承遗产。
  
  二、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三、继子女能否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1)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
  
  (2)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给予生活上的照料与抚养;或者虽未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父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费、教育费;或者成年继子女事实上长期赡养扶助继父母。
  
  (3)继父母负担了继子女全部或部分生活费和教育费;继父母与未成年继子女共同生活,对继子女进行了教育和生活上的照料,即使未负担抚养费用,也应认为形成了抚养关系。
  
  因此,符合上述情形,即可认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扶养关系,在此情况下,继子女才有权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在分割遗产的这件事情上不需要考虑是二婚还是头婚,另外,再婚期间。可能和丈夫存储的还有一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种时候既不是说由妻子一个人独占所有的财产,也不能把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丈夫的个人遗产分割了,要先鉴定遗产的数值。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酒驾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酒驾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同时也是我国法律中明令禁止的,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仍然有人不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喝了酒之后公然开车上路,其实这样的情......


·无法定抚养义务人应该怎么处理?
      其实所谓的法定抚养义务人也就是监护人,可是这世界上存在着某种特殊的人群是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也就是当事人是孤苦伶仃的一个人,可能父母去世,但......


·一、遇到交通事故病假有工资吗?
      一、遇到交通事故病假有工资吗?遇到交通事故请病假的话,在病假期间有工资,具体规定如下:(一)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


·交通违章扣分怎么算?
      交通违章扣分怎么算?一、交通违章扣分怎么算?从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起算,一年(即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不达到12分并已将所有的罚款交清的,记......


·用人单位什么时候签合同《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什么时候签合同《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一、偷税漏税协助查处如何减刑?
      一、偷税漏税协助查处如何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


·喝酒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
      喝酒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不算,如果是属于醉酒的情况,就算符合其他工伤的条件,也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


·一、公司能以有前科辞退吗?
      一、公司能以有前科辞退吗?员工在单位有犯罪前科那是以前的事情,只要目前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单位辞退员工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支......


·农田水利工程质保金是什么?
      农田水利工程质保金是什么,有什么用?水利工程一直是民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家也在最近几年越发重视农田水利工程。工程不仅要实施效率高,还要保证......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流程是怎样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不单单只是包括了质量标准,还包括了许多其他的标准,例如施工质量等等。如果在其中发现了一些什么......


·合同诈骗的条件主要是什么
      合同诈骗的条件主要是什么合同在日常的生产和经营过程当中运用的是非常多的,本身合同的存在应该是确保双方当事人的利益都不会遭受到任何的损失,但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