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伤及苦胆是否可评残

交通事故伤及苦胆是否可评残
  
  可能九级伤残,以伤残鉴定为准。 可在治疗结束伤情稳定后,申请鉴定,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1、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医疗费
  
  (一)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二)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九级工伤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一)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二)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
  
  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3、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辅助器具费用
  
  (一)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二)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4、九级工伤赔偿标准——停工留薪期工资
  
  (一)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三)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发生交通事故不仅仅是赔偿医疗费那么简单,根据伤情要求赔偿项目。误工费是需要提供劳动收入证明和医院开具的证明,伤残费是需要到专业的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报告,也就是说,不管赔偿哪个项目,都需要有凭证,有发票,不是张口就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物业公司收装修保证金合不合法
      物业公司收装修保证金合不合法当业主有装修需求时,物业公司一般会要求装修业主办理装修备案手续,并收取一定的装修保证金。比如根据《深圳市家庭居室......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很难保证不出现有违约的情况。在卖家违约或者买家违约的情况下,二手房买卖交易失败,需要由双方签订解约合同。那么二手房违约解......


·辽源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现在辽源市大部分企业都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五险一金的计算公式中,缴纳比例和缴纳基数是最重要的两个因子,通常缴纳基数就是职工工......


·辞退员工补偿金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辞退员工补偿金代缴个人所得税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


·伪证罪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伪证罪作为一个历史悠远的罪名,是当前世界各国刑法中都有规定的一个罪名,我国刑法当然也不例外。我国《刑法》第305条对此罪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下面请......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什么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什么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


·软件著作权登记
      软件著作权人应当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登记办法》的规定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


·签了协议没入职该怎么办
      求职过程中与公司签订了入职协议但却未能入职,或是因为求职者遇到了更好的发展机会想放弃前家公司,或是因为公司内部问题而拒绝员工入职。面对在求......


·一、房租到期房东不让续租合法吗?
      一、房租到期房东不让续租合法吗?租房合同到了,协议无效了,可以跟房东协商。(一):租房正规过程1、双方签订租赁合同2、房主查看房客身份证......


·缓刑和管制有哪些区别2023
      缓刑和管制有哪些区别(一)从法律属性上比较虽然管制是开放性刑种,并且从逻辑上讲是最轻的一种,但是由于它没有缓冲手段,一旦罪犯被判处后,必须立即......


·202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有什么规定?
      土地征收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建设整个国家,城镇土地会被征收,农村也不例外。但是不同的是,农村的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所以国家为了保护农民的利......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