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只有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才有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本案不存在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2、《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但是不得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只有在一方当事人根本约定的情形下,对方当事人才有权解除合同。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一方面没有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另一方面违背了《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因此,不能作为原告解除合同的依据,本案应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处理3、《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了承租人延期支付租金的法律后果,根据此规定,租期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随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实践中,出租人为了防范风险,一般都会约定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法律界提示,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一定要具体且符合《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要特别注意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约定。合同的解除一般是因为其中的一方涉嫌违法行为,所以自己的事情解决才会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需要自己注意的就是自己的行为是否得当,如果一位寻求自己的权益保障,而丧失原则,可能会触犯法律,所以自己需要经过仔细的考虑才可以有效的处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有何区别
      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有何区别一、诉讼时效中止与中断有何区别(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与证据有关的规定是什么
      在刑事执法的过程中证据是很关键的,但是在关于执行刑诉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与证据有关的规定是什么呢?其实在收集证据的过程里对于证据整理一般都是要求用......


·离婚后抚养权归男方怎么照顾孩子
      不可否认的是,现如今在生活当中有一部分的夫妻实际上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只不过是因为有孩子,考虑想要照顾孩子所以才没有离婚。问题是也有一部分有孩......


·未婚先孕孩子归谁抚养权
      未婚先孕孩子归谁抚养权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办理即由哪一方抚养,应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


·一、交通事故逃逸与犯罪关系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逃逸与犯罪关系是什么?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会不会构成犯罪,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如果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可能构成犯罪。相关法......


·房屋居间合同配偶一方未签字有效吗?
      房屋居间合同配偶一方未签字有效吗?房屋居间合同配偶一方未签字有效吗在房屋居间合同配偶一方未签字的情况下,需要区别对待。如果买房是善意取得的,......


·高空坠物赔偿执行都有什么
      现在的意外无时无刻都存在,比如哪天走在大街上就有可能被从天而降的物品砸到从而发生意外,但是发生这种意外查出来是有赔偿的,高空坠物赔偿执行都有......


·民间借贷发生利率纠纷怎么解决
      在民间的普通贷款当中,由于民间的借贷机构的利率与银行是不一样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或者是在履行合同的过程当中,很容易产生纠纷。关于在民间借贷当中......


·饮酒驾驶撞车怎么处罚
      饮酒驾驶撞车的处罚要分两种责任:(1)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车险理赔多久到账?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车险理赔多久到账?在现代社会您购买车辆之后就会立即购买一些车辆保险,因为车辆保险,在发生一些意外事故的时候可以获得理赔,......


·劳动仲裁后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是如何计算的?
      劳动者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没有特殊情况,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因为破产倒闭,万不得已需要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该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