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人身评残诉讼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身评残诉讼流程是什么?1、起诉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二、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很多交通事故当中的伤残评定都是在起诉过程中完成的,就是说,司法鉴定机构可能就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其实这种做法也完全没有什么问题,因为如果是终身残疾的话,在伤情稳定以后基本上都没办法再恢复了,所以评残这件事情没有必要着急忙慌地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我们进行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最重要的一定是双方都有积极的处
      在我们进行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最重要的一定是双方都有积极的处理的态度。那么,与无牌无证摩托车交通事故对方拒不处理怎么办呢?交通事故赔偿的处理流......


·深圳股权转让办理流程是什么?
      深圳股权转让办理流程是什么一、深证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流程股权转让协议达成股权转让公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二、股权转让公证......


·如何判断商标是否侵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


·一、老公醉驾可以离婚吗,规定是什么?
      一、老公醉驾可以离婚吗,规定是什么?老公醉驾是否可以离婚的相关规定是:因一方犯罪并且危害较大或者刑期较长的,另一方起诉离婚是可以的;但因醉驾......


·继子女的抚养关系认定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继母和继子女这种称呼。许多人对于这方面的规定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他们只知道在我国继子女的基本概念,但是关于其中......


·终审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离婚,属于夫妻双方因各种原因实在无法共同生活下去了之后的最佳选择。离婚有多种方式,一种是双方和平协议离婚,这种离婚影响最小;另外一种就是,......


·怎样保护非婚生子女的权益
      我们说的非婚生子女其实也就是指私生子,此时他们的父母由于不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也就让他们成了人们眼里见不得光的。不过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也......


·企业恢复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怎么执行的?
      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构成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的形成是建立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上,当然也存在劳动合同发生变更的情况。随之而来的就是劳动关......


·协议离婚房屋变更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协议离婚房屋变更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流程如下:情况一:贷款未还清所需证件有:公证过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仲裁中又换房产归......


·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条件会有什么?
      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条件会有什么?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铁路运输的安全。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担负着全国最大比重的......


·知识产权专利案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知识产权专利案管辖法院是怎么规定的?人民法院对专利权属纠纷案件的管辖,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专利案件管辖分工的规定执行,即可以作为第一审法院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