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夫妻转移财产撤销可以吗?

一,夫妻转移财产撤销可以吗?夫妻转移财产撤销可以。离婚后发现对方在离婚前转移财产可以撤销,可以提起诉讼。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二,法律依据对于离婚前财产转移的行为,《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2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离婚后在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虽然法律规定了对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的保护措施,但是与其在离婚后通过法院重新分割财产,还不如防患未然,防止财产被对方转移,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当事人提出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定为自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两年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现在人们的婚育观都已经发生了改变,这种改变也逐渐的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文化的观念。在现代社会中,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自身的幸福和生活的满意度,而不是简单的关注下一代或者上一代人的感受,不再受到传统的家庭伦理的约束,追求自我的实现,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申请强制执行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申请强制执行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一、申请强制执行管辖法院是怎么确定的强制执行管辖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发生法律效......


·刑事拘留 通知单位么?
      刑事拘留通知单位么?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团伙盗窃罪一般要判几年
      共同盗窃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要具体看情况,综合分析。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


·三无产品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吗?
      三无产品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吗?一、三无产品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吗?三无产品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1、国家法制的统一《食品安全法》关于惩罚性赔......


·什么样的疾病不可以结婚
      什么样的疾病不可以结婚一、什么样的疾病不可以结婚什么是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法没有规定。母婴保健法规定,男女在结婚登记时,应当......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新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


·聚众斗殴只处理一方是否合法?
      聚众斗殴只处理一方是否合法?打架一般都是两个人之间发生的事情,但是如果打架的事态严重之后就有可能会升级为聚众斗殴,相比之下聚众斗殴的社会恶......


·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从轻处罚和减轻处罚的区别是什么?从轻处罚,指的是在量刑标准范围内适用较低的刑罚,不能低于量刑标准的最低限度。减轻处罚,指的是以低于量刑标......


·银行合同到期辞职可不可以?
      我们都知道银行在很多业务的性质上都偏向于公权性而不能由私人介入到有关国家属性的金融业务当中去,所以在聘请职工的时候也会特别注意其专业的素质以......


·探视方式主要有哪几种2023
      探视方式主要有哪几种根据司法实践,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1、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是指非与未成......


·合同的签约和履行情况说明怎么写?有哪些
      合同的签约和履行情况说明怎么写?有哪些约束力?一、合同的签约和履行情况说明怎么写合同的签约和履行情况说明属于企业法务中合同管理部分合同的签约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