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民法中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中关于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是什么?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第二款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二、二手房什么情况下千万不要买?
  
  如果二手房存在如下情况,则千万不要购买,对有问题的房子,假如你买后,将会面临一系列的问题。
  
  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
  
  2、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共有二手房,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6、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7、列入动拆迁范围的;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比如禁止城市居民购买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
  
  由于二手市场交易量大、购买人多,因此在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您应该擦亮自己的眼睛。买房一定要留心,对一些存在问题的房子千万不要购买。不要贪图便宜而买房,不然您以后可能会遇到一些产权纠纷。
  
  买卖不破租赁的本质实际上特别的简单,主要是卖方不能想当然的觉得承租人也买不起这件不动产,所以从头到尾都没有告知承租人,无论承租人到最后要不要购买,提前告知承租人这本来就是房东应尽的义务,并且要确定买方能接受得了这样的交易。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责任人处理情况流程
      对于交通事故是现在越来越常见的一种交通情况了,因为驾驶人的疏忽和违章驾驶就会造成自己或者是他人的人身损害,甚至是更加严重的情况的,但是对于已......


·婚后一方借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后一方借债算夫妻共同债务吗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


·离婚转移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离婚转移财产的方法有哪些1、直接隐瞒对于当事人一方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公积金、股票基金债券等,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己方往往采取隐瞒的方......


·交通安全事故不属于工伤情形有哪些
      交通安全事故不属于工伤情形有哪些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7年修订后的《工伤......


·抢劫罪法定八种加重情节
      (一)入户抢劫的这是指行为人用各种非法手段进入公民家中实施抢劫的行为。入户抢劫是近年来抢劫罪中的常见多发情形。这里所说“户”,应理解为居民住宅......


·轻伤1级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规定随意谋杀、故意伤人严重者都是会判重刑,伤人的程度会有一个级别区别,轻伤程度就是会犯罪者进行量刑的依据。如果说伤害只是轻微创伤,是不足......


·刑事拘留后批捕通知家属吗?
      一、刑事拘留后批捕通知家属吗?刑事拘留之后如果依法批捕了犯罪嫌疑人,是不会通常会通知家属的,但是,人民检察院在作出批捕决定之后没有告知家属的义......


·集资诈骗受害者的资金如何追回?
      一、集资诈骗受害者的资金如何追回1、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信用卡诈骗15万判缓刑处理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在日常生活中,您对信用卡应该是特别的熟悉吧。现金社会可以说几乎每个人都会有一张信用卡,甚至好几张。信用卡的作用是便于我们提前......


·餐厅服务员加班费怎么算
      服务员加班费怎么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多少钱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
      多少钱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事实上,要构成职务侵占罪要符合一定条件的。第一,行为人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的职务上的便利,是指与本身的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