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网络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是谁?

网络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是谁?网络汇编作品著作权主体是把作品汇编到一起的人。作者把其他作者的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属于成型作品的某些数据和材料汇集到一起,从而呈现出新的作品。新作品的著作权归汇编者所有,但是在使用其他作品的过程中,不能侵犯原来作者的著作权。也就是要标明出处,而且还要给原创作者酬劳。除汇编作品外,还有一种看起来类似的作品叫做合作作品。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第一,汇编作品的作者不需要在所用的作品基础上进行创新,而合作作品的作者们需要有明确的创作欲望,而不是单纯的把成型作品汇集到一起。第二,汇编作品里的每一篇作品都可以区分开来,读者都知道每篇作品的出处和创作人,而合作作品的成果有时候不可分,有时候可以分。因为合作作品的创意也许是作者们达成共识得到的。第三,汇编作品在发表的时候,是要以汇集人的名义发表,而合作作品发表的时候要以所有参与作者的名义一起发表。二、汇编作品著作权。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属于把作品汇编到一起的人。汇编人可以是普通人也就是具有国籍的公民,也可以是法律范围内承认的人的主体,也可以是个体商户、个人合伙或者是某不承担民事责任的合作组织。如果是某个单位组织员工,提供资金和工作资料进行集体创作,并且该单位对现有的如百科全书、应用教材,大型知名摄影画册承担责任,这种情况下汇编作品的著作权归这个单位。汇编人在表明著作权是自己的时候,不能侵犯到原创作者的著作权。汇编人引用的作品有的已经有了著作权认证,比如作者想要引用某诗人写的诗,一定要经过诗人本人的同意,而且还要向诗人提供报酬。这样汇编的过程才合理正确。近年来,互联网时代的发展速度日新月异,而汇编作品在网络传播的范围和力度越来越广泛,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汇编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谁进行汇编的,那么这个著作权就归谁所有,也就是可以对这个作品享有一些财产和人身方面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招摇撞骗冒充的主体有哪些?
      招摇撞骗冒充的主体有哪些?一、招摇撞骗冒充的主体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


·一、交通事故逃逸会拘留吗?
      一、交通事故逃逸会拘留吗?依据《刑事诉讼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的,一般是需要进行拘留的,不构成犯罪的进行行政拘留,构成......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的模板
      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的模板土地承包权转让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乙方:_________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


·交警无法认定责任该怎么索赔
      交通事故有很多,但不是每一起交通事故交警都是可以判断谁来为这场交通事故负责的,在交警无法认定责任时,一般有无法确定是谁的责任的双方或者是几方......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目是不同的,那么交通事故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应该获得双重赔偿,但是索偿时要注意途径和方式,那么具体来说交通事......


·拘留批捕补充侦查时间是多少
      一、拘留批捕补充侦查时间是多少检察院批捕后退补侦查期限为一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退侦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限为一个月,可以两......


·行政处罚撤销和无效的差别是什么?
      行政处罚撤销和无效的差别是什么?尽管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法律意识日益增强,但是毕竟您各自有各自的喜好,各自有各自的专业,学习法律的人毕竟占......


·法律规定哪些不能被授予专利
      法律规定哪些不能被授予专利一、不得授予专利的情形包括几种我国《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以下8种:1、对违......


·我们在购买新房之后怎么才能证明房子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呢,这个时
      我们在购买新房之后怎么才能证明房子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呢,这个时候相关的证件就要发挥作用了,这些证件是证明房屋所有人的凭证,那么到底个人购买房子......


·海外并购基金方案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海外并购基金方案是什么,有哪些内容海外并购基金,是一种常见的并购基金的方式,近几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也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和热议......


·海事海商法院受案范围是什么?
      海事海商法院受案范围是什么?在沿海发达地区,对外贸易发展的很快,国际贸易涉及到和其它国家打交道,由此引发纠纷的话,处理相对复杂。因此,我国在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