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法院能否在诉讼中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呢?

一、法院能否在诉讼中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呢?  法院不可以在诉讼中强制执行征收补偿决定。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强制拆迁决定流程  政府在征收房屋中规定期限内未能与被征收人达成征收补偿协议书,政府对被征收人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在规定期限内被征收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也没有行政诉讼,政府就可以申请法院对被征收人作出允许强制搬迁的裁定书,法院作出允许强制裁定书被征收人可以不服上诉到上级人民法院,如果规定期限内也没有上诉,法院裁定书生效,政府对被征收人强制有十天的催告期,过了催告期在法院的主持下政府就可以组织人员强制搬迁了。  三、法院裁定:七种情形法院不准予强执  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三)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  (四)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五)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六)超越职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原来法院对行政行为的审查,主要是看行政行为是否违反法定程序,这次新加入了“或者正当程序”,大大加强了审查的强度。另外,“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这充分体现了执行中对个人权益的保障。  同时,规定不予政府执行的七种情形,实际上都是针对行政机关现实存在的违法的情形。根据现实生活中行政机关经常容易犯的错误,来确定法院的审查标准,这个标准对于相对人来讲是保护性的;对行政机关是一种制约、监督性的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伙开公司流程的内容有哪些
      合伙开公司流程的内容有哪些当今社会的飞速发展,带给人们很多便利和机遇。在如今市场经济的浪潮里,人们想要开办公司也不是很困难,如果资金不足或......


·房地产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房地产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签订合同的情况,其实在很多单位办理业务都需要签订合同,只是这个合同是别人准备好的,自己只是签......


·无主物认定条件和归属原则是什么?
      无主物认定条件和归属原则是什么?无主物,从字面意思来讲就是没有所有人或是所有人不清楚的物品。对物品放弃了所有权的也属于这个范围,如我们平常时......


·节假日三薪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节假日三薪加班工资如何计算一、节假日三薪加班工资如何计算?节假日三薪加班工资的计算公式是: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劳动法》第......


·知识产权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刑事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


·担保人追偿权起诉状由几部分组成
      担保人追偿权起诉状由几部分组成?民事诉状一般分为五大基本部分: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工程造价涉及两方利益,因为它是属于服务外包的,因为涉及两方利益,也因此很容易发生纠纷,遇到这种问题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解决。司法鉴定不仅需要费......


·广东省租售同权的本质是什么?
      广东省租售同权的本质是什么租售同权的本质是租房和买房,同属于平等的权利享受范围。租房以前本身也是可以就近上学的,只不过是排位要在户主之后,......


·离婚协议怎么写有效?
      离婚夫妻起草的离婚协议,在签字之后就会成立,但要想保证该协议生效的话,就需要在起草的过程中下一点功夫。究竟这个离婚协议怎么写有效呢?接下来,我......


·交通事故纠纷误工费年龄是否有限制一般情况下
      交通事故纠纷误工费年龄是否有限制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就没有误工费但有证据证明伤者还在工作,有收入来源可以要求误工费。误工费根......


·企业符合复工条件但未办理备案将导致什么后果
      企业未经备案,一律不得复工,未经备案擅自复工或未按要求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出现确诊病例等不良后果的企业,将承担相关法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