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工厂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工厂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是一项特殊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的内在能力及素质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作全面考察,综合判断劳动者是否完全符合录用条件。对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也可以对用人单位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及发展前景等进行考察,从而决定是否继续工作。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不愿留任的,可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32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因此提出辞职的,无需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呢?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如果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限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可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向职工索赔。二、试用期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吗为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权利侵害劳动者利益,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期限及设定试用期的次数均有明确规定。对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过失性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即时解除合同。因此,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并非可以无理由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是应当举证劳动者确实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或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其他过失性情形。综上所述,对于工厂试用期是可以随时辞职的,但应该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或者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的规定,没有提供合同中规定的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都是可以随时辞职走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审判中如果走简易程序意味什么
      审判中如果走简易程序意味什么一、走简易程序意味什么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


·北京自住商品房政策是怎样的?
      北京自住商品房政策是怎样的?我国一些沿海城市,因外来人口居多,商品房价格一直呈现疯狂上涨趋势,而北京作为我们的首都,人口与经济的核心城市,房......


·异地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抚养费是父母在离婚之后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的费用。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可以由双方协商,只要协商结果为双方认为即可,但无论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如......


·诈骗罪证据不足该怎么处理
      一、诈骗罪证据不足该怎么处理1、被人诈骗数额较大,尽管证据不足也可以报案。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


·打架致人轻伤赔偿后结案后人死亡怎么处理?
      打架致人轻伤赔偿后结案后人死亡怎么处理?打架致人轻伤赔偿后结案的,说明已经进行了处理,后期人员死亡的,应当查询原因,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追究法......


·强奸罪的主体如何认定?
      强奸罪的主体如何认定?强奸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


·预售网签备案注销应该怎么办?
      预售网签备案注销应该怎么办?预售网签备案注销应该是通过服务窗口签约的,当事人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自行成交)》。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


·不安抗辩权及行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不安抗辩权及行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我国民事权利当中有一种权利叫做抗辩权。可能您对于抗辩权了解的并不是太多。抗辩权分为几个种类,不安......


·工伤后辞职单位需要赔偿吗?
      工伤后辞职单位需要赔偿吗只要劳动者因工遭受意外伤害的事实,发生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那么,除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及......


·浙江社会抚养费是多少
      浙江社会抚养费是多少(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


·深圳网络诈骗报警方式有哪些
      深圳网络诈骗报警方式有哪些在我国,诈骗犯罪层出不穷。而且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诈骗逐渐兴起,网络诈骗在诈骗罪的比例也在逐渐上升。由于网络诈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