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出租人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么?

一、出租人不能解除合同的情形是什么?根据规定,承租人未经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不能解除合同,只能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二、哪些情况下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如果出现如此情况出租人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同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综上所述,双方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双方都有权利解除合同,出租人想提前收回房屋的,应当提前一个月和承租人商议。但是,如果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或者增加物品的,出租人不得解除合同。出租人可以要求对方将房屋恢复原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居间合同怎么签 居间合同签订程序有哪些
      居间合同怎么签居间合同签订程序有哪些一、居间合同怎么签居间合同签订程序有哪些《居间合同》的签订一般按照以下四步的顺序:1、中介在买卖双......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长
      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是多长严格来讲,我国只对经过合法程序注册过后的商标进行保护,而这个保护不仅有范围限制,同时也有期限限制。那么您知道注册商标......


·盗刷信用卡不到金额侵权责任法
      盗用人与持卡人之间是侵权责任关系,应当承担返还该笔财产的责任,超过一定的金额还应当按照《刑法》的规定承担“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北京盗窃罪的起刑......


·打架致人轻伤对方不谅解应该怎么办?
      打架致人轻伤对方不谅解应该怎么办打架致人轻伤对方不谅解应该按照正常的诉讼途径来解决。1、因民事纠纷,双方都不能做到冷静处理而导致的打架斗殴,受......


·对酒精的消化程度,说实话生活中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但是,理论
      对酒精的消化程度,说实话生活中每个人都是不一样的。但是,理论上按照国家的规定,不管酒量的大小,只要喝酒以后开车的,一般都是违法的。酒驾、醉驾......


·具有法律房屋抵押借条怎么写?
      具有法律房屋抵押借条怎么写?具有法律房屋抵押借条需要格外注意的,就是要将将房屋抵押的事实写在借条当中,具体内容如下所述:借条借款人:姓名____......


·征地强拆事件中,国家赔偿搬家费是否有包括在内?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公务而侵害到公民的财产与人身权利,从而需要对被侵害人员作出的赔偿,该赔偿由国家进行承担。我国的征地拆迁工......


·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关联性
      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关联性两者按承包或分包合同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一)发包人、分包人、承包人是属于承包合同关系。(二)雇主和雇......


·如何确保电力工程质量?
      如何确保电力工程质量?工程质量一直是我国关注的重点,无论是什么工程都需要去检验和监督,而电力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用电状况,因此电力......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诉讼如何处理?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诉讼如何处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诉讼由出租人向法院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取回相应租赁物品以及追回欠交租金,逾期......


·在我国醉酒驾车出严重车祸构成犯罪吗?
      在我国醉酒驾车出严重车祸构成犯罪吗现在居然还有人对醉驾的法律规定是有所误解的,因为当事人会觉得醉驾只要没有造成交通事故的话都不构成犯罪,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